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240号
南京旷宏家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王春森诉你定做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7民初240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成家琼
电话:025-56226643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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