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3238号
端传飞:
本院受理原告汤荣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7民初32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程美霞
联系电话:025-56226658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2956号
陈林:
本院受理原告周朝帅与被告陈林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7民初295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林
联系电话:025-56226670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2822号
徐正光:
本院受理原告王爱民诉被告徐正光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7民初28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张建容
电话:025-56226653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号: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2832号
魏建华:
本院受理原告高桂保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7民初28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黄殿龙
电话:025-56226627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区政府西门旁)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3252号
孙俊:
本院受理原告茆敦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怡
电话:025-56226632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4682号
汤小扣:
本院受理原告陶琼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蒋敏
电话:025-56226638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