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4289号
翟永兰:
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诉你和刘光平、南京爱涛置地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7民初42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怡
电话:025-56226632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5188号
黄星:
本院受理原告张庭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7民初51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何洋
电话:025-56226634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4209号
李龙英:
本院受理原告尹红卫与被告李龙英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7民初420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予原告尹红卫与被告李龙英离婚;2、原、被告婚生子尹骏由原告尹红卫直接抚养,被告李龙英不需要支付子女抚养费。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蒋敏
联系电话:025-56226638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4589号
南京顺诺电力安装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江苏泰歌电子有限公司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7民初45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简恩华
联系电话:025-56226682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被告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水保路21号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4205号
芮王建明:
本院受理原告孔志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7民初420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程美霞
联系电话:025-56226658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4297号
薛代国:
本院受理原告刘春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7民初42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程美霞
联系电话:025-56226658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5815号
端建龙:
本院受理原告俞家同诉被告端建龙运输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7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溧水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三楼第二法庭(地址: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区政府西门旁)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殿龙
联系电话:025-56226627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区政府西门旁)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5903号
何辉辉:
本院受理原告李春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4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怡
电话:025-56226632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5852号
孙勇、付吉财: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瑞泓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被告孙勇、付吉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7日上午10点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溧水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三楼第二法庭(地址: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区政府西门旁)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殿龙
联系电话:025-56226627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区政府西门旁)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5962号
陶涛:
本院受理原告陈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怡
电话:025-56226632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5253号
王雪:
本院受理原告姜月梅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倪智
电话:025-87728092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5919号
张春生:
本院受理原告方术玉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倪智
电话:025-87728092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5553号
张俊:
本院受理原告朱思高与被告张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李刚
电话:025-56226654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编: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1)苏0117民初2429号
江苏煜耀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悦居置业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南京悦居置业有限公司不服本裁定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上诉请求:1、依法撤销(2021)苏0117民初2426号民事裁定书,将案件发挥重审。2、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程美霞
联系电话:025-56226658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被告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白马镇茶兴路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