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646号
南京荣昌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叶娟娟与你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20)苏0117民初4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程美霞
联系电话:025-56226658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2419号
诸小军、徐爱兰:
本院受理原告刁小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举证通知、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赵怡
电话:025-56226632
联系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1943号
方道海:
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华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1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童清涛
电话:025-56226652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1158号
南京市溧水区润方食品商行:
本院受理原告杨志诉你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7民初1158号案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成家琼
电话:025-56226643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0)苏0117民初2336号
薛和生:
本院受理原告李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苏0117民初2336号案件开庭传票、举证通知、应诉通知、证据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3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成家琼
电话:025-56226643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