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原审原告赵巧平诉原审被告南京佳田纸业有限公司、操礼俊、端木红玲、南京市溧水荣盛纸业有限公司、南京鹏奕包装有限公司的公告
2019-12-17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9)苏0117民再10号
南京佳田纸业有限公司、操礼俊、端木红玲、南京市溧水荣盛纸业有限公司、南京鹏奕包装有限公司:
关于原审原告赵巧平诉原审被告南京佳田纸业有限公司、操礼俊、端木红玲、南京市溧水荣盛纸业有限公司、南京鹏奕包装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11月7日作出(2019)苏0117民再10号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审监庭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庆
电话:025-56226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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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