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以来,溧水法院在省市法院的统一部署和安排下,紧扣“1+4”专项行动任务的目标及措施,始终把着力点放在出实招、务实效上,充分发挥法律保障服务作用,持续推动营商环境优化、社会信用水平总体提升。截至8月中旬,溧水法院共退出失信企业163家,退出比例排名全市前列。
一是出台制度强保障。溧水法院严格对照省市法院方案时序进度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出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执行年”1+4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活动开展有序。
二是责任到人聚合力。树立全局一盘棋、上下协同合力的思想。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及专项行动小组,并明确各小组组长、组员的具体职责,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格局。明确被纳失企业的信用修复,由将其纳入的承办人负责;如原承办人调离执行局的,由终本团队负责;存在多次纳失等情形需要协调的,由执行局统一协调安排。同时完善奖惩考核机制,调动干警积极性。
三是分门别类建清单。通过“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集中发起2次财产查询,两轮网络查控等方式对可纳失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调查,以“谁认定、谁审查、谁修复”为基本原则,由案件的具体承办人向申请人送达提供财产线索告知书,后续将结合实地调查结果,按照可退出、需指导、应约束三类清单有序开展纳失企业退出工作。
四是府院联动稳推进。以专项行动开展为契机,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为主抓手,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设,联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全区被纳失企业的基本信息逐一摸底排查,联系区发改委调动各街镇进行属地调查,全面了解纳失企业的经营状况。
溧水法院执行局将继续贯彻“1+4”专项行动的各项部署,扎实落实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聚焦群众反映集中、企业反映强烈、社会反映普遍的突出问题,找准症结,制定措施,进一步严格依法办案、公平公正执行,多措并举为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溧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