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蒋敏,中共党员,2010年9月进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工作,2016年3月经选调到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现任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副庭长。
2017年、2018年被区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20、2021年被区法院评为办案先锋;2019、2021年被市中院评为市优秀法官。
蒋敏法官在审判工作中不拘泥于就案办案,总是想为当事人真正地解决问题。在办理案件时,学以致用,结合具体案件的特殊情况,将借鉴的审判经验转化为自己的独特案件处理方式、方法。
2019年7月,蒋敏创新裁判方法制作出了离婚案件裁判要素审查表,发放给双方当事人,引导当事人明确庭审的重点并据此提高举证能力。同时,她作出的离婚案件要素式判决书形式新颖、内容简化,使当事人关心的“事实认定”与“裁判结果”一目了然,后附充满温情的法官寄语,给当事人送上一碗私人订制的“心灵鸡汤”,让当事人感受到离婚诉讼输赢不重要,家庭和谐更重要,在诉讼过程中获得感满满。
2020年,她办理的一起离婚案件,女方系智力残疾人,所育儿子小力(化名)非男方亲生,男方不愿抚养小力,而女方则无抚养小力的能力。女方的父母因身体状况和经济状况对于抚养外孙心存抵触。为了打破小力无人监护的僵局,她与所在部门联合区妇联一起组织民政局、司法局、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详细介绍了小力的情况,最终确定:在依法判决由小力母亲直接抚养小力后,通过民政部门绿色通道,为小力办理“事实孤儿”经济补助,小力的监护人可以为小力申请每个月2000元左右的补助,且逢年过节民政部门、社区亦发放一定数额的补贴,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小力的外祖父母在得知承办法官为其解决了后顾之忧后,欣然同意由他们监护小力。在判决生效一个月后,小力的外祖父为小力领到了第一笔补助款。
家事案件与普通民商事案件有一点很大的不同,就是需要法官更多的依职权调查取证。蒋敏在工作中喜欢“较真”,常常给自己找麻烦。凡是她认为案件事实还没有完全查清楚的,会到相关部门、当事人所在社区进行调查;一些证人了解案件情况但不愿意到法院作证的,她会到证人家里去和他们谈话,外地的证人她会尽量和证人沟通争取通过加微信的方式了解情况从而加强内心确认。对她来说,到银行调取当事人的流水、到村里勘验房屋、下乡调查、到拆迁办等部门调取材料等等都是工作中的“家常便饭”。
有一起继承案件,被告隐瞒出售房屋款项的金额及去向,为查清事实,蒋敏将被告开设账户的近十家银行流水包括被注销卡号的流水调取后,终于发现了被隐瞒的130万元款项的去向,使得案情终于明朗。正是因为蒋敏同志的不怕麻烦,使得被告认识到了自己的问题,原告更加信服,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蒋敏就是这样有着一股不查清事实不罢休的劲儿,用实际行动温暖着每一个当事人,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