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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集中宣判6起毒品犯罪案件
日期:2013-06-19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溧水区人民法院于6月19日上午集中对一批涉毒案件集中宣判。李某等8名被告人分别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贩卖毒品罪等罪名,被判处拘役四个月至有期徒刑七年不等的刑期。

  这批涉毒犯罪案件共6起8名被告人,其中有三人为外地来溧水务工人员,两人在KTV上班。现年36岁的被告人陈某在某KTV上班,其贩卖冰毒虽2.9克,但警方在其身上又搜出11.595克,法院根据相关规定,最终认定其贩卖毒品总量为14.495克,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5000元。另一被告人赵某,为外地来溧水务工人员,在溧水某酒店的KTV部任经理,为达到某些客人特殊需要而参与贩毒,因其贩卖的数量较少,次数不多,认罪态度较好,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2000元。

  据统计,近年来溧水法院受理的毒品犯罪案件呈逐年上升态势,2011年受理案件21件涉案34人,2012年为40件49人,2013年1-6月为22件25人,反映了防范与打击毒品犯罪的严峻形势。这些毒品犯罪案件呈现出新的特点:一是犯罪主体除本地农民和城镇无业人员外,外来务工人员有增加趋势;二是共同犯罪增多,同一案件往往涉及多名被告人;三是交易地点多元化。

  为更好地发挥刑事审判教育、预防的功能,该院还通过区公安禁毒大队邀请了部分有吸毒史的人员及社区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开展法制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对毒品的认识程序及警惕性,加强自身保护意识,将毒品拒之门外,推动全区形成自觉抵制毒品的整体氛围。(研究室 李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