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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五项主动服务” 深入贯彻县委会议精神
日期:2007-12-2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县委十一届十次全委会议召开后,我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在对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入学习和领会的基础上,对全院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部署。12月14日,召开了全体中层干部会议,对县委工作报告进行了全文传达学习。大家一致认为,项书记的报告鼓舞人心、催人奋进。围绕县委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新的一年,我们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高标定位、对标找差、重点突出、整体推进,强势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主要抓好五项“服务”工作:

    一是主动服务发展大局。要主动将法院工作置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之中,始终坚持“审判工作、服务发展”两手抓,两手硬。要把服务发展作为审判工作第一价值取向,自觉贯彻、主动维护县委县政府作出的“工业立县、三产兴县、科教强县、环境优先”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各项审判职能作用。

    二是主动服务稳定大局。要紧紧围绕平安、法治建设以及和谐社会建设要求,扎实开展好审判工作。刑事审判要突出打击犯罪,着力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民商事审判要突出案结事了,着力调节、平衡各方利益。要进一步向前、向后延伸审判职能,加强诉调对接、少年审判、社区矫正、司法建议、法制宣传等工作,大力支持和配合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与有关方面通力协作,努力化解矛盾纠纷,在法律的框架内消除一切不稳定因素,共同维护社会稳定。

    三是主动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切实围绕“三农”做好、做足服务文章,根据农村发展特点,创出溧水审判特色。要及时妥善审理农民承包、养殖、创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纠纷案件,依法维护土地承包经营权自愿、有偿、依法流转,保护各种形式的规模化经营,依法保障好农民的人身权、财产权和发展权,通过司法手段来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四是主动服务基层群众。要全面落实司法为民各项措施,保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进一步强化“民生案件”的审理工作。妥善审理就业、就学、就医、追索赡养费、抚养费、劳动报酬等事关民生问题的案件,着重保护老人、儿童、病残人员、企业下岗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利。进一步强化“审务进镇村”、涉诉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努力消除执行积案,减少法院“空判”、“空调”和“法律白条”的现象。

    五是主动服务招商引资工作。要以“第一人称”的姿态,融入溧水加快发展行列。要妥善审理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和城镇建设中出现的纠纷案件,依法打击破坏招商引资和侵害外来投资者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营造最佳引资、引智、引项氛围;要认真审理涉及科技研发、自然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的案件,通过法律手段来鼓励、保护科技创新,优化资源配置,增强我县可持续发展能力。

供稿人:溧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