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法直通车
“请问房屋漏水可以拒交物业费么?”
“房屋漏水与物业服务是两个法律关系,业主要根据房屋漏水的具体原因去主张权利,不能拒交物业费。”
“业主拒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停水停电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不可以通过断水断电催收物业费。”
“起诉需要什么条件呢?”
“起诉前要履行催收义务,但是我们更提倡物业公司提高服务品质,自主催收。”
城市物业纠纷既是民生问题,也是社会治理问题。为深入推进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加强物业行业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力度,近日,溧水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助理诸定超走进中山路社区,为永阳街道76家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服务法律知识讲座。
诸定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权编、合同编、侵权责任编有关物业服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读,结合案例详细阐述了物业服务合同效力、物业公司责任边界、高空抛物责任认定等物业服务企业关注的重点问题。
最后诸定超结合审判实践,详细分析了业主拒交物业费的主要原因,并建议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水平,加强服务意识,为业主提供高质量的物业服务,通过工作成果展示、丰富活动方式等措施加强与业主沟通交流,与业主构建和谐良好的共存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化解物业纠纷,同时充分发挥示范性诉讼在化解物业纠纷中的示范、引领、规范、保障作用,推动物业纠纷多元化解。
到场的物业服务企业代表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物业管理中常见的法律问题,诸定超对此一一进行解答,提供了专业又接地气的法律意见。
“小物业”关乎“大民生”,溧水法院持续擦亮“溧法直通车”网格工作法品牌,加强与街道、社区和行业主管部门对接,依托“蒲公英”融合法庭、“政法网格员”为企服务小分队,集结各方法治力量,通过开展普法宣讲、发出司法建议等方式靶向发力,切实落实物业纠纷的源头化解,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更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区委政法委社建科负责同志、永阳街道社管办、物管办、永阳物业、社区物业负责同志及76家物业企业项目负责人、客服等参加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