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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溧水法院关于贯彻落实全市法院司法改革工作交流暨智慧法院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工作方案
日期:2017-09-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通过认真学习领会胡道才院长讲话精神,根据孙道林副院长的要求,结合溧水法院工作实际,对标找差,溧水法院确定司法改革及智慧法院建设的总体思路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以司法改革为契机,以“互联网+”为引擎,以全面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内挖潜力,外借助力,力争各项工作更好适应信息化社会要求,更好适应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更好实现人民法院工作科学发展。具体措施如下:

一、深入推进司法改革

(一)优化员额法官配置,科学激励考核

对去年已遴选入额的34名员额法官和今年即将入额的3名员额法官,要精准配置,科学调配和优化组合现有法官资源,确保进入员额的必须直接办案,并且保证一定的办案数量。同时,修订法官审判绩效考核办法,客观、公正评价法官的审判绩效,充分调动一线法官的办案积极性。

1.员额法官优化配置方案:结合即将开展的内设机构改革,将37名法官科学分配到相应庭室和岗位,充分发挥出员额法官的优势和潜力。(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10月)

2.修订法官审判绩效考核办法:综合本院案件和人员情况,要制定详细、科学、可操作性强的法官审判绩效考核办法,并作为员额法官今后进退的依据,确保优质高效地完成全院审判执行工作任务。(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9月中旬)

(二)实现人员分类管理,做好审判辅助工作

整合办公室、研究室、审管办、政治处、监察室、司法行政科等综合部门人员力量,纳入行政人员管理;对审判执行部门的审判辅助人员,根据其工作量和民主测评进行管理、考核。

1.行政部门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制定行政部门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既要考虑到其不同与审判执行部门的工作性质,也要考虑到行政部门人员的工作积极性。(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9月中旬)

2.审判辅助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对法官助理、书记员要有细致的管理和考核方案,特别是法官助理,要明确其具体的工作量,工作量完成的好坏要作为今后能否入额的评价标准。(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9月中旬)

(三)坚持权责统一,落实司法责任制

坚持“审理者裁判”、“裁判者负责”,同时,院庭长监督管理职能不能放松,要依法合理关注法院、部门、法官的案件审判运转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审判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弱势指标,进行指导、监督、管理、督促,促进各项审判指标良性运转。

1.进一步明确和健全院庭长监督管理制度:结合本院已经制定的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加强院庭长的监督管理职责,要制定出既能出审判成效,又不干扰法官办案的科学监督管理制度。(责任部门:审管办,完成时间:9月底)

2.进一步加强审判流程和审判质量的监督管理:全面落实上级法院有关审判管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和工作部署,加强对审判流程各个节点的监督管理,加强案件庭审和裁判文书评查,强化对案件审判质效各项指标的分析、利用,争取各项审判质效指标都能名列前茅。(责任部门:审管办,完成时间:9月至12月底)

    3.加强审务督察杜绝违法违纪办案:根据本院年初出台的审务督察规定,加强审务督察工作,将违法违纪行为扼杀在萌芽状态。(责任部门:监察室,完成时间:9月至12月底)

(四)进一步推进阳光司法,坚持司法公开

依托“互联网+”和“庭审、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和裁判文书”四大公开平台,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加大庭审、审判流程、执行信息公开力度,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

1.推进庭审、审判流程各个环节的司法公开,进一步提高庭审网络直播数量和质量,邀请十万群众进法院的同时,加大法院开放日、巡回审判工作力度,让人民群众更加直观、方便的感受到司法威信。(责任部门:审管办、研究室、立案庭、各业务庭,完成时间:9月至12月底)

 2.提高裁判文书上网率,务必保证应上网裁判文书100%提交上网。(责任部门:审管办、各业务庭,完成时间:12月)

 (五)进一步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

做强类案专审模式和要素式审判工作,实现简案快审,充分发挥案件繁简分流的成效。

1.制定案件分流机制,配备1名熟悉立案工作的案件分流人员,在立案阶段将适宜诉前调解案件、速裁案件和其他案件进行分流,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责任部门:立案庭,完成时间9月底)

2.推进类案专审模式:设立交通事故、劳动争议、房地产、民间借贷、环境保护、破产案件六大类案专审合议庭,作出特色和成效。(责任部门:审管办、研究室、民一庭、民二庭、交通庭、行政庭、刑庭,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3.提高速裁案件质量和效率:对15万以下借贷、买卖、加工合同等案件以及物业纠纷等小额诉讼案件,作为速裁案件由洪蓝人民法庭专职审理,刑事速裁案件由刑庭负责审理,确保做到简案快审。(责任部门:洪蓝人民法庭、刑庭,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4.推进要素式审判:制定要素式审判工作规定,依法、规范制作格式化案件要素表,送达给当事人填写;简化交通事故、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适用要素式审判的案件审理程序和裁判文书,提高审判效率。(责任部门:审管办、研究室、民一庭、民二庭、交通庭、行政庭、刑庭,牵头部门:审管办,完成时间:10月)

5.改革庭审方式,提高庭审效率:大力推进巡回审判,加强案件裁判的社会示范作用;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刑事被告人认罪认罚案件简化庭审方式的改革,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理的,可以不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适用刑事简易程序审理的,不受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限制。(责任部门:审管办、各业务庭,牵头部门:审管办,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二、全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要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努力构建人力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司法运行新模式,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一)完善诉讼服务中心职能

1.因地制宜,改造立案大厅和诉讼服务中心,将立案大厅、云柜移至审判楼一楼大厅,保留原诉讼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加强人民调解功能、涉诉信访接待和矛盾化解功能。(责任部门:立案庭、司法行政科,完成时间:10月)

2.加大网上立案力度,争取年底前立案的案件网上立案率达到90%;支持跨域立案工作,实现网上缴费、支付宝和微信缴费;配置和使用导诉机器人和云柜,为审判工作和当事人提供更好地服务。(责任部门:立案庭,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3.完善导诉功能,由导诉人员引导当事人在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使用“诉讼风险智能评估”功能,自主评估诉讼风险,理性选择纠纷解决方式,形成合理的诉讼预期,促进纠纷多元化解。(责任部门:立案庭、司法行政科,完成时间:9月)

4.推进道路交通事故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平台建设,实现公安机关、调解组织、鉴定机构、保险公司、人民法院等多家单位信息共享,通过该平台行业调解及司法确认或诉讼调解、判决生效的案件,实现“一网办案、一键理赔”。同时,积极探索在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纠纷多发领域,建立在线调解、在线立案、在线司法确认,在线审判、电子督促、电子送达等为一体的“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信息化平台,建造类案化解的“高速公路”。(责任部门:立案庭、司法行政科,完成时间:9月至11月)

(二)加强辅助办案智能建设

1.改革送达方式:

1)全面推进电子送达:以适当方式引导当事人选择适用电子送达方式(传真号、电子邮箱、微信号等电子送达地址),告知电子送达方式的媒介、文书接收方式、送达效力,其中,当事人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委托律师代理诉讼的,应当选择电子送达方式。立案庭主要负责原告方的电子送达方式,各业务庭主要负责被告方的电子送达方式。(责任部门:立案庭、各业务庭,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2)适当适用电话送达:对于移动通讯工具能够接通但无法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的,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可以采取电话送达的方式,由送达人员告知当事人诉讼文书内容,并作出书面工作记录。记录内容应当包括拨打、接听电话号码、通话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内容,通话过程应当录音并存卷备查。采取电话送达的,应当核实接听方是否为当事人本人,不是当事人本人的,不得采取电话送达。(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3)尝试送达外包:在委托顺丰快递送达的基础上,尝试委托公证员、基层村民组织送达,力争破解“送达难”问题。(责任部门:审管办、各业务庭,牵头部门:审管办,完成时间:10月底)

2、改革庭审记录方式:在民间借贷、婚姻家庭、交通事故以及刑事案件的庭审中,尝试庭审智能语音识别转化技术,实现庭审语音同步转化为法庭笔录内容,提升庭审效率,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要逐步扩大适用案件范围。采购移动法庭设备,促进巡回审判规范化。(责任部门:司法行政科,完成时间:9月)

3.创新开庭方式:适用简单程序审理的民事、刑事案件,经当事人、被告人同意,采取远程视频或微信等其他视频方式开庭。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可以使用视听传输技术或者同步视频作证等。(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4.全力落实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立案庭负责全部立案材料包括网上立案材料的电子化,并保存到电子卷宗相应项目内;各业务庭负责审理阶段所有案件材料的电子化,并保存到电子卷宗相应项目内;审管办负责此项工作的督促检查。(责任部门:审管办、各业务庭,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三、全面加强矛盾多元化解和维稳工作

扎实做好当前涉诉信访和维护稳定工作,必须以超常警觉、超常决心、超常措施,全力以赴做好维稳安保各项工作。

(一)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

1.加强“一站一室”建设:借助立案大厅改造之际,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室和律师工作站,充实人民调解员力量,扩大合作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通过发挥人民调解员、驻站律师诉讼指导、风险告知、程序引导、诉前调解、法律咨询等职能作用,有效实现矛盾纠纷充分过滤、合理分流、实质化解。(责任部门:立案庭,完成时间:10月)

2.建立法院专职调解员工作室: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法院专职调解员工作室,由擅长调解的1名法官和1名法官助理担任专职调解员,两人可以单独调解案件,也可以会同人民调解工作室等诉外调解机构开展诉前和诉中调解工作。(责任部门:立案庭、政治处,完成时间:9月底10月初)

(二)加强诉讼和非诉讼衔接工作

1.吸收社会力量参与诉前调解:积极吸纳退休法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社区(村委会)干部等人员进驻诉讼服务中心开展诉前和诉中调解。探索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吸纳其他具备法律专业知识和调解工作经验的个人担任诉讼服务中心调解员。(责任部门:立案庭、政治处,完成时间:9月底10月初)

2.积极利用本院设在各乡镇的审务工作站,指派法官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积极会同具有较高威望、公道正派的退休干部、教师等乡贤社会力量,妥善处理民间纠纷,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3.加强与综治组织、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公证机构、调解组织、工会、妇联、共青团、律师协会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强司法与网格化社会治理的衔接协调,建立全覆盖的诉调对接体系,促进各方力量积极参与涉诉矛盾纠纷化解。(责任部门:各业务庭,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三)提高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源头控制涉诉信访量

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重点压降12个月以上未结案件数,分析研究案件发改原因,全力提高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各业务庭要加强认识,充分利用周五学习日、法官联席会议,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研究在手疑难复杂案件、二审发改案件和上级法院有关工作通报,做到简案快审,难案集中解决,切实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审管办要定期检查通报重点审判指标运转情况。(责任部门:审管办、各业务庭,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四)全力化解信访老案,切实保障司法安全

1.在扎实做好信访老案化解工作的同时,择机处理在手涉稳敏感案件。对分配好的15件信访老案领导包案工作,争取在十九大召开前全部化解;各业务庭对目前已经梳理出的19件敏感重大案件,暂缓开庭、暂缓宣判,择机处理,多做协调和调解工作。(责任部门:立案庭、各业务庭,完成时间:10月至12月)

2.法警大队要加强院内安全保卫、值班备勤工作,司法行政科要加强网络安全、计算机保密工作,确保法院自身安保工作不出问题。(责任部门:法警大队、司法行政科,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四、强化队伍管理,建设高素质法院队伍

大力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院队伍。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

1.加强法院党的建设:结合“两学一做”、“大走访”活动,加强法院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总支和各支部党员力量,一方面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特别是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和重要思想,做好学习笔记、写好学习体会;另一方面,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要把学习的理论思想贯彻落实到自己的行动中去。(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2.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要深入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广大干警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不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责任部门:政治处、监察室,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二)强化班子建设和表率作用

1.坚持民主集中制,每周一上午召开院长办公会,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究部署好各项工作,推动法院整体工作的开展。(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2.坚持以身作则,带头严格公正执法,对干警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对不良行为敢于批评教育,虚心接受党组织和广大干警的监督和制约。(责任部门:办公室,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三)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

1.完善新老法官互助机制,加快青年法官成长步伐。不定期召开包括法官助理在内的青年法官沙龙,邀请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现身说法”,引导青年干警培养信仰法治、坚守法治的职业情怀和职业精神。(责任部门:审管办,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2.坚持周五学习日制度和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学习政治理论、专业知识,讨论审判执行业务等,加强干警职业化、专业化建设。(责任部门:各部门,完成时间:9月至12月)

3.加强基本业务技能和综合业务能力的教育、培训、考核工作,构建庭审观摩、裁判文书评比、办案(办事)能手评选、书记员技能考核、法警技能比武等五项技能展示平台,全面提高干警业务技能。(责任部门:审管办、政治处,完成时间:12月)

4.打造特色“走廊文化”,将办公大楼每层楼的楼道、大厅、电梯内当成文化宣传的主阵地,悬挂法言法语、名言警示、励志廉政字画,陶冶干警性情,强化干警“崇法尚德、公正廉明”的执法理念。(责任部门:监察室,完成时间:10月)

5.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让干警切实感受到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进而激发干警干事创业活力。(责任部门:政治处,完成时间:春节前)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17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