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为认真贯彻省、市法院关于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着力提升法院队伍的司法能力,提高庭审、文书和案件质量,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2017年度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及审判流程评查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组织形式
成立全院“三评查”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水振华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张红头担任。其他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三评查”活动的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评查对象及内容
庭审评查的对象是2017年3月1日-2017年10月30日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
裁判文书评查的对象是2017年1月1日-2017年9月30日期间作出的各类生效裁判文书;
审判流程评查的对象是2017年1月1日-2017年10月30日期间立案后审结的案件。
三、评查方法
三评查按照随机抽查和院集中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庭审评查:院领导及各业务庭庭长应带头接受评查,确保每位办案法官在评查期限内有2件案件接受评查。1件由法官自行申报,另1件由审管办随机抽取。
评查采取庭审现场听庭和观看庭审录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审判业务部门办案法官也应积极参加听庭评查,且听庭评查数每人至少为20件案件。此次评查活动分评查一组与评查二组同时进行评查(名单附后)。
2.裁判文书的评查:每名办案法官(含执行)参加评查数量为2篇,以自行申报一篇与审管办随机抽取一篇相结合的方式,交评查小组进行评查。本次评查同时引入第三方即律师参与评查。评查小组成员的评查分值占60%,律师评查分值占40%。
3.审判流程评查:由审管办随机抽取每位法官的2件判决所结案件的方式进行评查。评查由审管办负责操作。评查内容包括(1)、事项变更规范问题:合议庭成员、审理程序、审限流程是否完整、是否告知当事人等;(2)送达手续规范问题:送达回证是否齐全、代收权限是否合法、公告送达是否规范要求等;(3)卷宗装订规范问题:卷宗目录与内容是否对应、正、副卷材料是否混放、材料排列是否有序等;(4)其他问题:其他与审理程序、办理规范、卷宗质量相关的问题如报结案、文书审批、电子卷宗接收、结案材料是否齐全、裁判文书上网、庭审三同步。(5)庭审笔录制作规范问题:标题与内容是否一致,笔录制作是否完整、签字是否齐备等;其中庭审笔录评查结果运用于对速录员的技能考核。
四、评查标准
1.庭审评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庭审评查指导标准》、《民商事案件庭审评查指导标准》执行。
2.裁判文书评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评查指导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提高裁判文书质量的通知》、裁判文书样式要求和《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制作裁判文书有关技术要求的规定》等文件确定的执行标准执行。
3.审判流程评查,按照《民诉法》及《民诉法司法解释》以及上级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其中庭审笔录评查按照书记员工作要求中关于庭审笔录的规范标准执行。
五、进度安排
1.庭审评查时间从2017年3月1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止。庭审评查采取自行申报与随机抽查的方式交叉进行,其中申报庭审评查的时间截止于2017年7月30日。裁判文书的评查采用抽查的方式,评查时间从2017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审判流程的评查时间从2017年2月20日起至2017年10月30日止。
2. 2017年12月10日前,审管办公布评查结果。
3.年底前审管办将评查结果报院党组研究决定,纳入年度业绩考评的内容。
六、表彰奖励及评查结论的运用
1.表彰奖励
对庭审评查和裁判文书、审判流程评查前6名者,分别予以表彰,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对书记员的庭审笔录评查前6名者,分别予以表彰,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2.评查结论的运用
各部门应结合评查情况,认真进行分析讲评,对好的做法予以推广,对存在的问题予以整改。本院将定期召开分析讲评会,对庭审情况、裁判文书的制作以及庭审笔录的制作中好的做法予以肯定,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点评。
对评查中发现的错案、瑕疵等有关问题依法予以纠正,并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制度。每起案件的评查结果都记入办案干警的执法档案,作为个人业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对案件质量问题突出、存在重大执法问题的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取消年终考评的评优评先资格。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二Ο一七年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