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党的十九大,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揽全局、明确方向,以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紧盯目标任务、紧盯突出问题,把十九大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转化成实实在在的行动,推动法院各项工作更好发展。根据区委及上级法院统一部署,为做好我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精神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习内容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会所作报告内容,此次学习共分为三个学习专题。
第一专题(10月31日-11月10日):集中学习
1、全院干警集中学习十九大报告;
2、全院干警集中收看全国法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辅导报告会。
第二专题(11月11日):中心组学习研讨
1、学习十九大报告;
2、学习溧水区委宣传部《溧水区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工作建议方案》;
3、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为主题的集中交流研讨,院领导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研讨。
第三专题(11月12日—11月30日):支部开展集中学习研讨
每个党支部要制定学习计划,对学习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具体安排。
1、学习十九大报告;
2、学习党章的修改情况;
3、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4、学习中共中央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决定。
5、学习中共江苏省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6、学习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通知。
7、结合支部情况自主集中学习。
8、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主题开展专题研讨,所属支部全体干警参加。
第四专题(11月30日-12月31日):专题讲座
举办十九大精神专题讲座,邀请区委宣讲团开展十九大精神宣讲活动。
二、学习形式
个人自学:各党支部党员、各部门干警对本专题所学内容进行自学,逐字逐句通读原文,结合新华社、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的解读、评论、报道、特刊、新闻等,牢牢掌握所学报告各项内容。支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每名干警要制定出一份自学计划,扎实搞好自学;要认真做好笔记,每名干警要撰写一篇研讨文章或学习心得。
集体学习讨论:各党支部书记作为召集人,由支部书记领学,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一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专题大讨论。院领导班子以普通党员、普通干警身份参加所在支部或者分管部门所在支部的活动,普通干警参加所在部门党支部的活动,做到全院干警全覆盖。每名党员、每名干警对本阶段所学报告内容谈认识、谈体会、谈感悟,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三、相关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将此次学习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落实责任,确保学习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各支部于11月30日前将学习讨论情况汇报及相关图片资料报送院政治处。
(二)班子带头学。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要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带头学、率先学,为全院作出示范,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十九大精神上来,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重大战略部署上来。院领导班子要把自己的所学所悟带到支部、部门学习中,给支部、部门的党员、干警做好辅导。各院领导班子于11月18日前将本人的学习心得交院政治处。
(三)联系工作学。要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审判执行工作的实际能力,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统揽工作、指导司法实践。各党员、干警根据自身的思想认识、作风状况、工作情况,总结亮点成绩,查找不足,补齐短板。每名党员、干警都要谈体会、撰写心得体会。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