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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日期:2021-07-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关于当前疫情防控期间

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

 

为进一步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流动,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保证正常诉讼秩序,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我院的相关诉讼活动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溧水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执行事务大厅、信访来访接待场所自即日起暂时关闭,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通知。在此期间,以来信、网络和电话方式受理立案申请、信息查询、卷宗查阅、申诉信访等诉讼服务,当事人可通过以下途径提交立案申请等材料:

1.线下邮寄。请将立案申请书等材料邮寄至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27号溧水区人民法院立案庭。

2.在线立案。请登录江苏法院诉讼服务网(http://ssfw.jsfy.gov.cn/)、江苏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http://ssfw.njfy.gov.cn)在线办理立案申请等相关诉讼事务。

3.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可提供咨询、案件进展查询等诉讼服务。

4.建议民商事纠纷优先选择江苏微解纷平台(微信小程序端/PC端)进行线上诉前调解。

5.申诉信访。可将信访材料邮寄至本院立案庭或通过诉讼服务网网上信访功能在线提交。

二、疫情防控期间,溧水区人民法院的调解、质证、开庭等诉讼活动原则上采用线上方式进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受疫情防控影响交通出行的,也可主动申请延期审理。

三、本院将全面加大执行案件网络查控办案力度。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的,可及时与执行法官联系;疫情期间,线下财产查控、处置等措施将受到一定影响,敬请谅解。

四、因上述疫情防控措施造成的诉讼活动不便,请予谅解。

特此通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