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7民初5858号
董道芳:
本院受理原告陈啟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简转普)。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二O二三年十月十三日
承办人:倪智
联系电话:025-56226662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