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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

网络公告送达(2022.6.17,第82期)
日期:2022-06-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2883号

姜峰:

本院受理原告于素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杨先木

联系电话:025-56226639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2377号

端建龙:

本院受理原告陈志勤与被告端建龙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7民初2377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简转普)、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倪智

联系电话:025-56226662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2688号

端建龙、章凤兰、南京乌峰防水建材经营部:

本院受理原告吴小芳与被告端建龙、章凤兰、南京乌峰防水建材经营部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2)苏0117民初2688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简转普)、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倪智

联系电话:025-56226662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2441号

葛明秋:

本院受理原告濮维强与被告葛明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7民初2441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证据材料民事裁定书(简转普)、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10时2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倪智

联系电话:025-56226662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2759号

蒋明良:

本院受理原告杨兰、任兆彬诉被告南京市溧水区柘塘街道秦淮社区居民委员会、第三人蒋明良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唐明

联系电话:025-56209201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968号

胡德文:

本院受理原告杨三根与被告胡德文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苏0117民初96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林

联系电话:025-56226670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1)苏0117民初4215号

戴立骏:

本院受理原告张健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苏0117民初42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成家琼

联系电话:025-56226643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1965号

陈云、陈德周: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溧水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速裁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夏明瑛

联系电话:025-56226646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2101号

南京豪发磁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移软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诉你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副本及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15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韩爽

联系电话:025-56226660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溧水区人民法院

邮编号码:211200

备注: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机场路1号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2618号

李享: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中心支公司诉被告李享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7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溧水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三楼第二法庭(地址: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区政府西门旁)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殿龙

联系电话:025-56226627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区政府西门旁)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2518号

毛加林: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诉被告毛加林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7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溧水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三楼第二法庭(地址: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区政府西门旁)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殿龙

联系电话:025-56226627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区政府西门旁)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2142号

汤勇: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市溧水区和凤镇沙塘庵社区居民委员会诉你土地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任涛

联系电话:025-56226635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2322号

王波:

本院受理原告严明江与被告王波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1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洪蓝第一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王林

联系电话:025-56226670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蒲塘桥大道加油站斜对面洪蓝法庭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2345号

王雪松:

本院受理原告聂影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转普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制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任涛

联系电话:025-56226635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2022)苏0117民初2145号

夏革命:

本院受理原告南京越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被告夏革命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7日下午2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溧水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三楼第二法庭(地址: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区政府西门旁)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当事人可选择在线庭审,但应于开庭3日前向本院申请。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黄殿龙

联系电话:025-56226627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区政府西门旁)

邮政编码:2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