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媒体报道

媒体报道

南京市溧水区法院:司法为民,让“爱”回家
日期:2024-06-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民主与法制网讯(□管战兵 刘亭玉 韦开寅)近期,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家事庭法官张建容对一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教育指导令》。小张今年16岁,随其父亲一起生活。2023年6月以来,小张多次报警称其父亲对其使用暴力,父女俩关系一度恶化。两人所在社区为防止小张受到家庭暴力遂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承办法官张建容收到案件后高度重视,立即向社区及老张父女了解情况,结合提交的证据材料,认为小张有遭受老张家庭暴力的可能,故在案件受理后的48小时内向老张发出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其对女儿小张实施家庭暴力。此外,张建容了解到老张对于女儿的教育方式可能存在问题,于是对老张进行了家庭教育指导,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责令其时刻关注孩子的生理、心理健康状况和情感需求,注重方式方法,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经过教育指导,老张意识到自己存在的问题,表示接受法院的教育,今后将遵守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要求,认真履行家庭教育责任,关心、关爱孩子,确保孩子健康成长。

  以“机制”为支撑,建立联动大格局

  为确保人身安全,溧水区法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制定《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对反家庭暴力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及落实办法,推动建立各部门协同的反家庭暴力工作格局,开辟“绿色通道”,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打通道路,对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当事人给予司法帮助。三年来,共为受家庭暴力侵害当事人开展法律咨询200余次、心理疏导39次,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20份,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升级,促进社会和谐。

  以“紫荆花”为抓手,指导教育新方式

  以“紫荆花家庭教育辅导室”为依托,结合具体案件,从庭前调解、案件审理、判后回访等各个环节展开,以面对面谈心的方式引导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观念,同时对监护失职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适时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打造“法庭+家庭”的帮教体系,既注重对未成年人监护人的辅导教育,也注重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截至目前,该辅导室已开展个案家庭辅导36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3份。

  以“阳光溧法”为平台,提升意识强辅助

  溧水区法院坚持线上线下相结合,以“阳光溧法法治报告团”为平台,通过微电影、云课堂、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进社区等活动,向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一系列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和个案帮教工作,让家庭教育指导理念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形成良好家风建设。2023年,溧水区法院原创的《“小溧观察”系列漫画》被评为全国法院“十佳新媒体作品”,微视频《镜》获评第十届全国法院“金法槌奖”优秀奖。溧水区法院联同区委政法委、区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妇联共同拍摄微电影《“未”你而来》,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溧水区法院将持续发挥司法审判融合家庭教育、保障弱势群体的职能,联合多部门形成“司法+”模式,积极推进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将司法能动性贯彻于整个审判过程,同时探索维护家庭和谐、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引导优良家风建设,充分展现促进社会和谐的司法责任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