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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法院有序推进员额制改革成效明显
日期:2016-10-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鼓楼法院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落实法官员额制改革,在审判工作量权重测算、员额法官岗位配置、人员分类管理、案件繁简分流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取得明显效果。据统计,该院90名具有审判职务的人员报名参加遴选,全部人员均签署了入额承诺书,经过考核、考评,最终顺利确定77名首批入额法官人选。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确保共谋司法改革

 

该院始终把做好干警思想政治工作放在改革首位,为有序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及时传达部署司法改革工作,院里成立了以衡阳院长为组长的司法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和对接与各方面的工作。鼓楼法院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推进落实员额制改革,在审判摸底测算、员额法官岗位配置、人员分类管理、案件繁简分流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尝试,取得明显效果。据统计,90名具有审判职务的人员报名参加遴选,全部人员均签署了入额承诺书,经过考核、考评,最终顺利确定77名首批入额法官人选。

 

一是公布改革方案。院党组研究确定司法改革方案,明确具体责任人,排定司法改革法官入额的时间和节点,确保干警了解每个进度的工作衔接安排。通过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级级细化分解任务,以保证该院司法改革工作推进有序,按时完成任务。

 

二是强化政策解读。按照改革进程需要,召开院党组会、中层干部会和全院法官大会,组织全体法官学习省、市法院关于员额制改革的系列指导文件,并解读相关政策性问题,最大程度凝聚共识,即法官入额遴选的关键是对法官素质、能力和责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引导法官正确对待入额问题,配合落实司法改革措施,在改革中不放松意志品质的修为。

 

三是及时掌握动向。政治处为摸清法官的入额意向,由法官填报自己的岗位选择意向和目前承担的工作量,为全院确定员额法官数和员额工作岗打下基础。同时又分别与综合部门和距退休不满两年有入额愿望的法官谈话,希望其充分估计入额后的审判工作量作出慎重选择。通过谈话,有3名法官自愿退出员额申请,让真正有精力和能力的法官脱颖而出,承担起员额法官应该承担的重任。

 

二、理清员额基数,优化司法资源,确保稳步推进改革

 

随着司法改革的全面铺开,根据各业务部门所办案件数量,测算出相应时期工作量权重来确定员额分配比例和数量是关键。院党组着眼如何科学配置资源,弥补部分干警预估认识不足,积极引导全员参与,确保司法改革顺利进行。

 

一是按比例确定员额数。根据案件权重测算系统,测算出每一位法官近三年的案件工作量权重,按其比例和法院编制数计算确定了77名员额法官,设置了10个机构作为员额法官岗位。

 

二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在员额分配和岗位设置上,根据该院在编和聘用人员的状况,试行审判岗位“一审一书”、执行团队的办案模式,严格按照“定岗、定员、定责”原则设定员额法官岗位和业绩考核标准。

 

三是整合集中事务管理。以案件权重为依据,进一步整合立案、审管、审监和综合部门的岗位职能,审管办与审监庭合署,将审判管理、审判监督和执行异议裁判三项审判工作合并,共设定了2个法官岗位;将办公室、调研室、宣传科合署,设定了1个法官岗位。通过整合强化了审判辅助和综合事务的集约化和专业化管理。

 

四是客观公正考核考评。该院出台了《首批法官入额定岗定责办法》、《首批法官入额业绩考核与考评工作实施细则》,随机抽取案件,由资深法官和法律专家作为第三方参与评查,重点考核法官的裁判文书撰写能力、庭审的驾驭把控水平、和案件审理的规范化情况。整个考评过程和民主测评工作均有监察室全程监督。最后由院党组根据考评综合得分、组织考察、适岗性等情况,确定推荐了首批入额人选。员额制改革充实增强了一线办案的力量,据统计,员额改革前一线办案法官72人,改革后一线办案法官为91人,办案人数提升26.39%

 

三、创新改革举措,推进繁简分流,切实解决人案矛盾

 

员额法官和员额法官岗位配置确定后,该院超前谋划,采取了一系列措施确保“后员额时期”干警队伍的稳定。

 

一是落实责任,改革用人机制。为了调动庭局长的积极性,院党组决定采取以“双向选择”为主、“组织安排”为辅的庭室人员配备方式,把部门用人权限和管理责任下放给庭局长,保障其在选人方面享有充分的自主权,激发其在人员管理上的主动性,从而真正落实庭局长的管理责任。通过“双向选择”,第一阶段有70名员额法官到岗,其余6名待岗。院党组及时帮助落选人员查找原因、重塑信心,同时与他们交流看法、落实责任,最后在二次选择中6名同志顺利被四个部门选择上岗。

 

二是创新举措,推进繁简分流。今年6月,该院在新大楼启用时,立足全院整体改革需要,创新繁简分流举措,设立了两个简易案件审判庭,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实现“后员额时期”审判体系与审判能力的有效架构。结合过渡期非员额法官的办案能力、案件类型、相似案件裁判规则的完备程度,由立案庭根据具体情况梳理出简易案件分流,发挥速裁程序快速审理机制的优势,以得到更多老百姓对司法改革的认同。

 

三是制订规划,培养后备人才。以繁简分流改革作为重要切口,在两个简易庭分别设立了两名法官员额岗位,由员额法官带领未入额的法官和不符合入额条件的青年法官办理分流的部分简易案件,注重对青年法官办案能力和方法的培养,以及发挥老法官“传帮带”作用。将简易庭打造成未来员额法官的“摇篮”,让他们积累审判经验、适应审判节奏,从而破解过渡期非员额法官职业流向的难题。

 

该院党组通过统筹协调、组织推进,在遴选期间全体干警思想稳定,三季度审判执行各项数据平稳向好,确保了司改和办案两促进,审判执行工作始终保持良性运行。下一步在“后员额时期”,将着重落实司法责任制,引导已入额法官尽快适应员额制实施后新的审判形势,落实好“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接受挑战、勇于担当,努力提高自身业务、品德修养和综合能力,使简案办得快、繁案办得精,全院繁简工作同步进行、互为支撑。对于员额制实施后出现的新问题,仍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采取有力对策,切实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