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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法院召开“以法之名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4-04-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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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儿童健康发展是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为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营造全社会尊重妇女、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部署,四级法院同日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4月16日上午,溧水法院召开“以法之名 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新闻发布会,通报少年家事审判工作整体情况及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主要做法。党组成员、副院长唐明,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杨庆,员额法官张建容出席发布会。溧水区妇联、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省、市、区媒体代表应邀参会。研究室主任郑娉娉主持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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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会上,杨庆庭长通报了溧水法院保护妇女儿童主要做法。她在通报中提到,近年来,溧水法院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司法需求,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诊断、修复、治愈”的功能,在公正高效审理家事案件的同时,注重司法人文关怀。主要做法:


01构建联动格局,有效保护弱者权益

与区公安分局联合制定《反家庭暴力工作联动机制实施办法(试行)》,共建反家暴工作机制。两年来,共为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当事人开展法律咨询200余次、心理疏导39次,发放人身安全保护令14份。

02坚持以人为本,树立柔性司法理念

以人为本,于2018年在全市首创“离婚证明书”制度,判决离婚的同时,向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解决了当事人后顾之忧。6年来,共出具离婚证明书400余份,该做法作为先进经验在全省法院推广。

03加大调解力度,助力构建和美家风

设立“圆桌式家事案件调解工作室”,成立“紫荆花”家庭教育辅导室,向未成年人及家长开展一系列预防性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和个案帮教工作。近两年来,该辅导室已开展个案家庭辅导36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12份。

04注重帮教回访,倾力挽救问题青少年

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理念,及时对判处刑罚的未成年人进行回访帮教,形成保护与惩罚结合、预防与矫治并行的工作模式,帮助涉案未成年人尽快融入家庭、学校与社会。

05拓宽宣传途径,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依托“阳光溧法”法治报告团升级打造多维度宣传矩阵,通过组织“模拟法庭”、巡回审判、普法宣讲、制作微电影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新宣传形式,以案释法,达到“审理一案件,宣传一大片”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以“保护妇女权益”“拒绝校园欺凌” 为主题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48场,发放宣传手册8000余份。

唐明副院长围绕少年家事审判工作,介绍了案件审理基本情况、主要类型、特点以及存在的问题。唐明表示,接下来,溧水法院将立足审判职能,从打击刑事犯罪、增强权益保护、优化多元解纷、创新普法宣传等角度,织密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网”,将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加强机制建设,进一步优化司法服务体系。二是坚持司法为民,进一步创新特色工作品牌。三是夯实审判基础,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四是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法官专业素养。

随后,少年家事审判庭两名法官围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证据收集、刑事责任等问题回答了记者代表提问。

发布会最后,与会人员共同观看由溧水法院组织拍摄的家庭教育微视频《镜》。

区人大代表王银美表示,溧水法院的此次新闻发布会,以详细的数据、真实的案例向广大群众列举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之举措,最大程度保护了广大妇女儿童的权益,促进了家庭的和睦、社会的和谐。

区人大代表万荣表示,溧水法院召开“以法之名,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新闻发布会,不仅发布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主要做法,还揭示了妇女儿童在生活和工作中所面临的权益侵害问题。针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法院明确权益保护的范围和措施,加大了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行为的惩罚力度,让法律真正成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有力武器,彰显了我国法律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的决心和力度。

       区政协委员陈松表示,通过新闻发布会,让大家更加深刻了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我们每个人都要站在家庭成员的角度、未成年人父母的角度,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强化监护意识,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社会、学校、家庭要共同呵护,依法保障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让妇女、儿童人生更加出彩、生活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