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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我为群众办实事|护成长、促和谐,家事有我你放心
日期:2021-11-1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溧水法院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保护未成年人和妇女的合法权益,引导民众理性处理家庭纠纷,形成了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截止至今年10月,该庭共新收案件612件,结案546件,一审服判息诉率达93.12%。

一是未家审判巧结合,裁判救治护成长。在审理离婚及抚养类案件时,高度重视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发挥家事审判的裁判和救治双重功能,向双方当事人强调一方面要注重对未成年孩子的保护与尊重,另一方面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在涉少刑事案件中,深入家庭、学校、社区调查,通过分析未成年犯罪案件当事人的性格特征、家庭环境、学习成长经历等,找出未成年犯的心理症结、犯罪原因,把握他们的心理状态,有针对的进行法律教育。

二是人身安全保护令,维护家庭促和谐。《反家庭暴力法》施行以来,人民法院自下而上积极启动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被家暴女性和未成年人的人身权利。2016年以来,我院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计31件,经过审查,发出19份人身安全保护令。这19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后,17名被申请人一直遵守保护令的规定,后续未有家暴行为发生。另有2名被申请人在再次实施家暴行为后被我院法官和司法警察带至公安机关,慑于法律的威严,快速地与申请人达成离婚协议,办理了离婚手续,使得申请人永远摆脱了家庭暴力的阴影。

三是创设离婚证明书,保护当事人隐私。2018年6月1日,我院发出南京首份离婚证明书,并召开新闻发布会。何为离婚证明书?为何发放离婚证明书?当事人通过法院起诉离婚,因没有民政部门发放的离婚证,只能使用法院的法律文书来证明离婚事实。而法院的法律文书往往会涉及当事人的个人隐私。为解决当事人的后顾之忧,溧水法院积极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等15个部门《关于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创新家事审判方式,制定了《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离婚证明书发放办法(试行)》,向符合要求的当事人发放离婚证明书。自2018年6月以来,共发放900余本(一案两本)离婚证明书,极大地便利了当事人,也保护了当事人隐私。

四是“课堂式”普法教育,亲情纽带更牢固。每年开展庭校共建活动,将涉少审判工作与关工委工作有机结合,开展“法律伴我成长”活动,定期到定点学校开设法制课,不定期到其他学校开展法制讲座,以案说法,用发生在身边的案件,对未成年人进行法治教育、安全教育。今年以来,家事庭还增加了家庭教育的内容,到社区与居民分享如何教育子女的心得,鼓励年轻父母对孩子的教育亲力亲为。针对老百姓关心的法律规定,每年多次进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多次组织到案涉当事人家里、村里进行巡回审判、发放法律资料,教育并引导社会公众理性处理家庭纠纷,形成良好的道德风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