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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巡回审判进社区 妯娌矛盾巧化解
日期:2020-11-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方便群众诉讼,更好地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同时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11月9日下午,溧水法院洪蓝法庭法官卞红娟带着“法庭”来到枫香岭社区,就一起健康权纠纷案开展巡回审判活动。

原告曹某某与被告邢某某是妯娌关系。今年3月9日上午,曹某某带着砍刀和镰刀在一块林地里砍杂树,邢某某看见后上前阻止,并告知其这片松树都是自家的。原告不认可,继续拿刀砍树。被告上前阻止,双方在抢夺过程中,不慎弄伤原告眉心处及左手虎口处。后经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属于轻微伤。事情发生后,原告报警,派出所民警与枫香岭村村民委员共同参与双方调解,未果。原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通讯费、精神损害费共计10000元。

承办法官受理案件后,仔细翻阅卷宗,主动与派出所民警及枫香岭村村民委员会主任沟通了解情况。庭审中,原告坚持主张各项费用10000元,被告不予认可,双方矛盾进一步激化,庭审现场一度陷入僵局。法官耐心劝导双方当事人冷静处理,并向其释法明理,最后顺利完成了庭审活动。

由于原被告双方关系特殊,且案件事实部分争议不大,庭审结束后,法官便耐心细致地做起了调解工作,向双方当事人讲解法律规定,从道德情理上分析矛盾持续下去的危害性,双方当事人经过主审法官的反复释法均表示同意调解。被告赔偿原告1500元,双方握手言和,此案划上了圆满句号。

长期以来,溧水法院始终坚持服务群众,便民利民的原则,以实际为出发点,积极延伸审判职能,开展巡回审判,让法官走下台,走出法院,走进乡村地头,将法条法语以百姓喜闻乐见的方式诠释给大家,让法律的光芒照进千家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