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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发放20余万工资执行款
日期:2020-08-21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8年8月,因索要劳动报酬及工资款项无果,十几位当事人来到法院立案,共同对被告南京溧水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提起了诉讼。在申请执行后,执行干警通过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并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过执行干警实地调查,发现被执行人“人去楼空”,老板跑路,下落不明,法院依法查封了相关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通过司法拍卖、变卖上述机器设备和办公设备,但因机器设备老旧等导致流拍,案件无法执行下去,陷入僵局。

2019年8月,南京溧水开发区某有限公司对南京溧水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也提起了诉讼,索要租金并要求其限期搬离。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发出执行通知,同时重新对某新能源有限公司开展调查,法定代表人及负责人仍然是无法联系,其厂房里的大型生产线和一些机器设备仍旧空置,但是关键的芯片及有价值的设备早在2018年前就被转移走,执行干警通过走访、调查等发现此机器设备比较专业,只有生产相应的产品制造商会才会对这些老旧的机器设备感兴趣,而同时有价值的芯片也消失不见,这无疑增加了处置难度。为了保障资产安全,法院对厂房作出了整体查封。

为了保障申请人尤其是原来公司员工的合法权益,执行干警准备对某新能源有限公司的机器设备进行评估、拍卖,但其厂房内有一条大型生产线,拆装极难,通过跟申请人协调、沟通还是请来原来的安装团队进行拆除,运输,半挂车、货车、叉车,各种运输工具齐上阵。几个日夜下来,成果明显,大量分散的机器设备从标号、登记、评估,最终挂网起拍。

但考虑到2018年流拍之后,本次拍卖在执行局负责人周荣强的部署下,重新作了明确标号、明确拍卖标的物、单独上拍的计划,无法明确的作了批类拍品上拍,在历经一拍、二拍、变卖后,来自全国各地的竞买人通过网上报名、现场看样,拍卖成交。2020年8月19日,上述员工前来法院成功领取了20余万申请执行的工资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