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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执行工作再获肯定
日期:2020-05-1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5月15日上午,申请执行人胡某将一面印有“公正执法 热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溧水法院执行干警陈蔚手中,对他三年来坚持不懈的努力表示感谢。
  2012年6月,申请人胡某与江苏某建设有限公司签定建筑物资租赁合同,将一批脚手架扣件租赁给该公司某项目部使用,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为一年。合同到期后,因该项目尚未竣工,该建筑公司一直未返还该批扣件,也未与申请人重新签订或延长合同,而且屡屡拖欠租金。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诉至法院要求被执行人支付租金违约金以及扣件赔偿款等。案件经审理,法院判决江苏某建设公司支付胡某租金、违约金、赔偿款共计60万元。判决生效后,该建筑公司一直未履行义务,2017年,胡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陈蔚了解到申请执行人胡某的丈夫前不久已因病去世,生活十分困难。但同时又发现被执行人公司不仅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且在本院的被执行案件多达二十余件,执行受阻。执行干警陈蔚并未气馁,而是不断与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沟通,促使其履行义务,直到成功执行到17万元,并第一时间发放给申请人,解决了她当时的困难。在此后的三年中,执行干警陈蔚一直心系该案件,紧抓不放。先后三次对该案件恢复执行。6万,27万,10万……功夫不负有心人,2020年5月执行干警陈蔚将最后一笔执行款发放至胡某账户,至此60万元全部执行到位,该执行案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一面锦旗代表的不仅是感谢,更是对执行干警公正执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和踏实敬业、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的充分肯定。破解执行难题,维护司法权威,溧水法院的执行干警们一直不曾停下脚步,无论案件多么复杂,都不会动摇执行员执行案件的决心。他们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确保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以及时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