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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执行为民 溧水法院执行干警获当事人送锦旗
日期:2020-05-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513日上午9点,一位女士来到溧水法院执行局,将一面印着“执法为民 一身正气维护权益 两袖清风”的锦旗送到执行局胡法俊警官手中,连声道谢,“真的感谢你们,帮我们解决了难题。”据了解这名当事人是一抚养费案件申请人的家属。

申请人王某的父母因感情不和于2011年分手,后王某一直跟随父亲生活。2019年,王某的父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执行人金某支付女儿20114月至20195月期间的抚养费。法院经审理判决金某支付抚养费共计47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义务,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接到该执行案件后,胡法俊警官通过网络查控查询了被执行人的财产,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辆小汽车,遂对该汽车进行线上查封并依法实施扣押。后胡警官联系金某督促她履行义务时,了解到被执行人与孩子父亲矛盾较大,对抚养费的问题有抵触情绪。胡警官向金某释法明理,告知其不履行抚养义务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多次为其做思想工作。经过胡警官的多次劝解,被执行人金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开始积极履行义务。因一时拿不出47000元,被执行人金某主动提出变卖汽车还款。胡警官随后将扣押的汽车返还给了金某。一周后,被执行人将筹集到的43000元案款主动交至法院,表示余款在下次支付抚养费时补齐,并承诺以后会按时支付抚养费。在胡警官的调解下,当事人双方最终放下成见,相互理解,案件完美执结。

在处理婚姻、家事、抚养费、赡养费纠纷等涉民生执行案件时,溧水法院执行干警在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同时坚持将柔情与温度融入执行,真正做到解开心结,化解矛盾。

    鲜红的锦旗是当事人对溧水法院执行干警的“点赞”和充分认可,更是一份鼓励和鞭策。溧水法院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不忘初心,继续前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公平正义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