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为落实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南京市司法局联合发布《南京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大力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加强人权司法保障,积极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审判中的辩护作用,2018年4月11日,溧水法院与区司法局召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协调推进会,就双方关心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并形成了相对统一的意见。
会上,溧水法院刑庭负责人武宁琪介绍了2017年溧水法院刑事案件收结案数、被告人自行委托辩护人案件数、法院指定辩护人案件数以及今年一季度刑事案件收结案数等情况,重点解读了市中院以及市司法局联合发布的试点工作实施细则的相关工作要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李云简要介绍了去年法援中心接受指定辩护情况、援助律师情况以及今年一季度刑事案件指定辩护情况等,并提出了法律援助律师较少、需指定辩护案件数量骤增以及辩护质量等问题。双方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讨论和研判,对亟待解决的问题以及今后可能遇到的困难都发表了建设性的意见,并形成了较为统一的工作方案。
下一步,溧水法院与区司法局将对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沟通和联络,争取在试点工作中探索出可推广的工作经验。(师伟)
供稿: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