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为促进司法能力和审判质量的提升,溧水法院于2013年4月至9月开展庭审、裁判文书、定案把关“三评查”活动。7月18日下午,该院开展定案把关专项评查工作。
针对2012年12月21日之后以判决方式审结的案件,该院按照省院相关文件的规定,采取部门自查与全院评查相结合的方式,以每名办案法官不少于4件的比例抽取百余本卷宗材料检查,并逐案填写《定案把关情况评查登记表》。针对此次评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院长提出以下要求:一是要牢固树立定案把关意识,庭长、院长切实承担起定案把关的责任;二是严格落实定案把关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调整、规范;三是建立定期评查的常态化机制,在全院形成持续提升案件质量的良好氛围。(研究室 陈海燕)
供稿: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