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3月14日下午,溧水法院行政庭查封了溧水区东屏镇润鑫干洗店,并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定期交纳罚款。据悉,2013年4月9日,溧水区环境保护局对溧水县东屏镇润鑫干洗店进行日常检查,发现该店将未经处理的洗涤废水直接通过雨水沟排放,且一直未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同年6月3日,环保局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企业立即停止生产并处以罚款人民币33100元。但该企业仅交纳了3000元罚款,且置环保法律法规于不顾,仍在非法生产,2014年3月1日还因违法生产被媒体曝光,造成恶劣影响。故溧水区环境保护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企业已被法院查封,且相关负责人已被告知立即停止生产,定期交纳罚款。(张鹏、郑娉娉)
供稿: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