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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洪蓝法庭五项措施助推社会管理创新
日期:2012-07-2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深入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是三项重点工作的重中之重,溧水法院洪蓝法庭立足辖区实际,因地制宜,采取五项措施大力推进辖区农村社会管理创新工作,积极服务农村经济发展。

一是深入调研。根据辖区特点,洪蓝法庭结合审判实践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尤其加强涉农案件的调查研究,并将调研成果通过联席会、专题汇报等多种形式向乡镇党委政府及时反馈,根据反馈调整工作,指导农村企业合法经营、规避风险。

二是调解优先。建立涉农纠纷快捷办理通道,对农村土地流转、承包的群体性案件及析产继承、相邻关系、赡养抚养等民生案件从优从快处理,最大限度实现案结事了;实行人民调解和诉讼调解有机结合,助推党委牵头、政府协调、法院主持、群众参与的农村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体系,最大限度减少农村改革发展中的不和谐因素。

三是巡回进村。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加大巡回审判力度,积极开展巡回法庭进村、进镇、进企业。通过巡回办案,将审理过程置于纠纷发生地的广大群众的监督中,让知情者和广大群众耳闻目睹法院的审理过程,从而真正实现审判过程的公开性和透明性,更有利于实现审判工作和普法教育的有效对接。

四是注重创新。在开展审判工作的同时,注重工作创新。根据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和辖区特点,法庭专门制定了与辖区政府、妇联、司法所共建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制度,并专门成立具有丰富婚姻家庭案件审判经验的妇女儿童权益合议庭,在依法维护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此外,法庭和四个乡镇司法所还签订了“庭所共建”协议书。

五是宣传有力。利用开展“法制宣传日”以及不定期法律宣传活动的契机,大力宣传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性,在畅通、广开农民知悉法律的渠道的同时,引导农民在家庭事务、家族事务等管理方面创新管理理念,以更加积极、开放的态度经营管理家庭、家族。(研究室洪蓝法庭)

供稿:溧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