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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及时妥善处理突发事件确保庭审安全有序
日期:2013-06-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6月4日下午,溧水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陈寿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一案。庭审中,被害人家属突然袭击被告人,经审判人员与值庭法警通力合作,及时、妥善处理了这起突发事件。

  被告人陈寿平与吴顺平(已提起公诉)在溧水经济开发区爱景村甘家村后的馒头山道路附近私自铺设电网抓捕野兔,导致被害人吴顺芳途径此地时,碰到电网被电击死亡。公诉机关以陈寿平在公共区域私设电网,危害公共安全,致一人死亡,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向法院提起指控。

  在法庭调查阶段中,被害人丈夫突然情绪失控,手持矿泉水瓶冲向审判区拍击被告人的头部,其行为引发旁听众人的激动情绪致使旁听席上被告人亲属与被害人亲属动起手来。执庭法警快速反应、果断出击,用身体拦住被害人丈夫,隔离被害人丈夫与被告人,及时将被告人带离法庭,制止旁听人员的打斗行为。审判长宣布休庭后,立即与合议庭法官上前劝诫,稳定旁听席上被害人丈夫及亲属、被告人亲属的情绪。经审判员劝诫,被害人丈夫表示认识到错误,相信法院公正判决。

  事件发生后,刑庭及时向院领导汇报了庭审的相关情况,考虑到被害人丈夫认错态度较好,当庭决定责令被害人丈夫具结悔过并罚款1000元。(研究室 陈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