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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四项措施落实作风建设规定
日期:2013-05-1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中央、省市区委和上级法院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出台后,溧水法院党组十分重视,迅速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狠抓落实。

  一、加强学习教育。通过院党组会议、中层干部会议、全院干警大会以及周五学习日形式,层层传达,统一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加强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切实增强每位干警的自律意识。

  二是完善约束机制。根据中央、省市及上级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改变作风、厉行节约、反腐倡廉的十项规定》、《车辆使用及驾驶员管理规定(试行)》,统一公务接待管理,研究建立一区七镇“司法服务工作站”并实行院领导定点联系制度,积极开展“邀请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三是加大巡查力度。加强对作风及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巡查和抽查工作,严格遵守关于警车使用、干警值班、餐饮场所等方面的纪律规定;加强审务督察,自4月始开展“三评查”活动,已评查20余件案件的庭审。针对查找出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整改,及时纠正各类违规现象。

  四是完善问责机制。完善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和廉政保证金制度规定,将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纳入干警年度岗位目标工作考核,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保持“零容忍”,对顶风违纪的,不仅从严从重处理干警本人,而且要严格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办公室 钟玉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