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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日期:2016-03-0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2016年1月15日在溧水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院长  严忠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溧水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工作情况
  2015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1284件,同比上升36.07%,共审(执)结10230件,同比上升40.73%,结收案比为99.71%,涉案标的额达26.46亿元。收、结案数均首次突破一万件,增幅为历史之最,一线法官人均办案数达268.7件,同比增长32.82%。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责,为新溧水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审结各类刑事案件412件512人,同比分别上升17.66%和2.34%。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抢劫、强奸、盗窃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94件142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依法审结生产销售假药、伪劣产品、有毒有害食品以及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20件26人,加大对逃税、骗税、骗取贷款等非法侵占国家财产犯罪的惩治力度,直接追回国家财产损失580万元;依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6件120人,同比分别上升231.43%和215.19%,以“6.26”国际禁毒日为契机,集中宣判10起毒品犯罪案件,有力震慑毒品犯罪行为;依法审结危险驾驶、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60件73人,组织对危险驾驶类案件进行2次集中公开宣判;依法审结职务犯罪4件5人,加大对征地拆迁领域职务犯罪的惩处力度,充分发挥司法警示引导与反腐教育作用。
  ——依法保障民权民生,增进社会和谐。妥善审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民事案件6808件,解决争议金额16.98亿元。着力加大司法保护力度,审结道路交通、医疗损害等侵权纠纷1226件,督促保险公司自动履行赔偿款8300多万元;着力保障人民群众居住权益和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依法审理金友都、金塔溧都等因商品房预售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案件478件;着力构建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的家庭关系,审结婚姻、赡养、继承等家事纠纷859件,其中涉未成年人32件;着力维护劳务双方合法权益,审结劳动争议案件793件,为永兴、百斯特、天傲等公司392名员工执行到位工资和经济补偿款490余万元;着力保障农民权益,促进农业发展,妥善审理土地承包经营、农产品销售等涉农案件238件。
  ——依法调节经济关系,保障改革发展。注重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规则的完善,审结各类商事案件1076件,诉讼标的额12.44亿元。注重加强对金融债权司法保护力度,审结金融借款、担保纠纷153件;注重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健康发展,审结民间借贷、追偿权纠纷605件;注重维护合同关系的稳定性,制裁违约失信行为,审结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纠纷813件;注重提高企业资产利用效率,妥善审理旭达线业、康可环境电器、鸿盛房地产等企业的破产清算案件,理顺财产关系,促进优胜劣汰。
  ——依法化解行政争议,助推依法行政。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56件,审结109件,同比分别上升71.43%和41.56%。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行政行为依法予以撤销或变更,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24件,同比上升60% ,占审结案件的22%;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以维持、驳回诉讼请求等方式判决行政机关胜诉案件36件,非诉行政审查裁定准予执行13件;积极落实行政案件实质性协调制度,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全年通过协调而撤诉的案件20件,占审结案件的18.35%;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与税务、国土、人社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通过走访调研、专题座谈、授课等方式,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力克执行难题。新收各类执行案件2909件,执结2848件,同比分别上升59.66%和81.4%,执行到位金额1.42亿元。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实时统一组织、调度执行力量开展夜间集中执行行动12次,当场执结案件229件,有效解决部分被执行人难找的问题;拓展网络查控被执行人财产范围,通过网上查控系统查询执行信息32425条,直接扣划23件15.8万元;严格执行“零佣金”网络司法拍卖,向淘宝网上传拍品99件,挂网拍卖178次,成交56件,成交金额1.05亿元,平均溢价率12.99%;加大信用惩戒力度,将1588名“老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商业中心大屏幕、市区公交、地铁、“微溧水”公众号曝光8次63人,搜查185次,拘留36人,罚款8件,强制审计15件次,强制迁出18件次,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22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
  ——依法拓展审判职能,创新社会治理。坚持把工作融入区委工作大局来思考、谋划和推进,增强服务意识,拓展服务渠道。积极参与城际铁路S7、S1线征地拆迁工作,稳妥审理、执行土地征用类案件,注重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和矛盾的协调化解,做到既支持重点工程建设、城市发展,又保障民生权益、社会稳定;积极参与到综治平安治理与依法治区工作中,加强与村、居委会等基层群众组织的联系和沟通,推选业务骨干3名加入区“人民调解讲师团”,定期开展法律培训;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社会管理漏洞,提出司法建议12条,其中关于应对企业主拖欠工资相关行政管理问题的司法建议,得到区主要领导的肯定与批示。
  二、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应用信息化便民利民。围绕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新需求,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低成本的司法服务。加强审判流程、庭审、执行信息和裁判文书四大公开平台建设,开通立案、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所有案件当事人均能实时掌握案件审执动态,实现裁判文书100%上网;提升群众参与旁听庭审的便捷性,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对所有公开开庭的案件随机选取进行网络庭审直播,直播案件148件,在“南京中院网”发出邀请群众旁听庭审信息635件;选取家事纠纷、邻里纠纷等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件开展巡回审判96次;全面推行人民陪审员随机参审,全院127名陪审员参审案件1558件,参审率96.95%。
  ——深化推进司法公开。主动将法院能够公开的司法活动都置于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以公开促公正、树公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其他群众等2868名观摩、旁听庭审671件,分别就毒品犯罪形势、执行工作、立案登记制等情况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3场;以综治平安创建、“3.15”广场咨询、国家信访条例颁布、宪法宣传日等活动为契机,向社会进行广泛普法教育;在省、市电视台、报刊杂志以及南京中院官方微信、溧水114网等媒体上,对“秦淮花苑赡养案”、“看手机掉进窨井案”、“后刹车灯不亮被处罚案”等典型案件进行宣传报道;其中,中国教育电视台与人民法院报联合主办的“法治天下”栏目,以《老赖现形记》为题,对我院反规避执行工作进行专题报道,达到“以案释法”良好效果。
  ——积极推动涉诉信访依法处置。实行每周院长值班、执行局长接待和预约来访工作制度,全年处理来信来访252件次。加大信访积案清理力度,对上访老户逐案进行梳理鉴别,做好化解和稳控工作;畅通信访渠道,开通与省、市法院联合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信访部门的衔接配合;推行诉访分离,建立涉诉信访事项导入法律程序机制,积极引导金色海岸健身中心等3家企业因经营不善引发的群体上访事件3批次200余人结束信访,通过诉讼依法维权。
  三、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升审判管理水平
  ——全面实行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做到有诉必理、有案必立,当场立案率达100%;健全窗口、网络、热线“三位一体”的立案诉讼服务中心,落实一站式服务功能;大力推行休息日值班立案、特殊人群上门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等,充分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查询、联系、投诉等功能,为群众提供“线对线”的优质服务,共办理案件咨询、法律咨询等来电55件次;加强法律援助服务,与区司法局共建法律援助中心驻人民法院工作站,依法为51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127.14万元,为执行案件特困当事人和刑事被害人115人发放救助金74.79万元。
  ——试点推进小额诉讼、刑事速裁与物业案件诉讼改革。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对争议小、涉案标的额少的民商事案件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实行一次开庭、当天宣判、一审终审,全年适用该程序审结案件1023件,标的额6721.9万元,平均审限36天;开展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对涉及危险驾驶、毒品犯罪的轻微刑事案件,简化工作流程,共审结94件,平均审限6.6天,当庭宣判率100%;为提高物业纠纷案件审判效率,加强物业纠纷法律规制,在立案庭设立物业案件审判组,由2名法官、2名速录员组成,专门负责审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全年共受理案件898件,审结897件。
  ——积极探索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探索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在去年洪蓝法庭和民一庭改革的基础上,结合审判工作实际,调整审判团队配置,制定《法官助理工作职责(试行)》与《书记员工作职责(试行)》,促进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之间的科学分工、密切协作;突出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赋予主审法官独立审判权、主持庭审权、签发文书权、建议讨论权等职权,今年实行审判团队运行的5个主审法官平均办案数276.2件,比其他一线法官平均办案数高出15.47%;严格错案责任追究,将独立审判落实到法官个人,实现规范审理、繁简分流、提升质效的改革目标,为下一步全面推开法官员额制打下基础。
  ——健全审判管理监督机制。提高审判管理信息化水平,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推行卷宗同步数字化,从立案、审理、执行到案件归档全程电子卷宗同步扫描,全程留痕;严格案件流程节点管控,和审限管理,细化立、审、结案件动态通报管理,加速案件流转,提升办案效率;强化审判监督指导,开展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的专项评查,和裁判文书、庭审“两评查”活动,提高办案质量;落实院庭长、审委会委员办案制度,明确办案任务和数量,发挥院庭长解决疑难复杂案件的带头作用与审委会总结审判经验、指导司法实践的引导作用,对公民代理、财产保全等工作进行统一规范。
  四、着眼司法公信,不断强化干警队伍建设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并将学习教育面扩大到全体党员和法官干警,认真查摆和整改理想信念、司法作风、工作要求等方面的“不严不实”问题;号召全体法官学习邹碧华法官甘当“燃灯者”的精神,教育引导干警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提升职业道德素养,切实改进司法作风;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杜绝领导干部违规插手过问案件情况发生,从严督查接受请托、影响和干扰他人办案的行为。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院党组专题调研”,设立“审判与执行的衔接问题研究”、“刑事速裁程序的应用与操作”等15个调研课题,破解审执难题与新问题;强化审判业务培训,组织法官参加共16期的全省法院“审判业务培训日”活动,推选干警148人次参加省、市法院培训;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开设“青年法官论坛”,针对审执工作中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讨与交流,进一步提升裁判水平。今年我院法官撰写的调研文章获得省级奖项5篇,5位青年法官撰写的4篇案例被最高院《中国法院2015年度案例》采用,内容涉及合同纠纷、刑法总则、婚姻家庭与继承、侵权赔偿等多个方面。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开展廉洁司法集中教育活动,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树立廉洁司法意识,加速形成正风肃纪新常态;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对会员卡清退、违规配置使用公车、违规经商营利、办公用房清理等情况进行专项治理;加大违纪行为的源头预防,采取廉政提醒谈话、批评教育、纪律追究等措施,努力防止司法活动中的消极腐败问题。

  一年来,在案件数量持续攀升,审判任务越发繁重,执法办案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势下,我院干警不畏困难,加班加点,经过不懈努力,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民事案件调解率、一审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12个月以上案件未结率、实际执结率等重点质效指标在全市基层法院中依然排名在前,保持良好态势。2015年,我院被省法院命名为青少年维权岗,被提名上报全省法院系统集体二等功,审管办被省妇联授予“巾帼文明岗”称号,我院审理的被告人廖若晨等三人网络诈骗案入选“南京市十大案例”;8名干警被省、市两级法院表彰,授予个人二等功等荣誉;多名干警在省、市法院演讲比赛、征文活动及区委知识竞赛中获得嘉奖。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正确领导、人大有力监督,离不开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帮助,也与各位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各级领导、各位代表以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审判辅助人员紧缺,审判资源配置还需进一步优化;法官长期处于“超负荷”工作状态,法官职业保障和法官队伍稳定有待加强;少数法官司法能力和业务水平不足,个别干警司法行为不文明、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执行难”问题未能有效解决,实际执行到位率有待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法院硬件基础建设以及信息化建设亟需改善等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推进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起步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司法体制改革实质性推进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院将:坚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和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着力抓好审判执行、服务大局、司法改革、司法为民以及队伍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司法水平,增强司法公信,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溧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以建设法治平安溧水为己任,切实履行审判职能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行使审判权。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涉黑、涉恶、严重暴力等各类刑事犯罪,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清算、金融证券、民间借贷等商事案件,发挥好司法裁判对市场的规则设定和价值引领功能;依法高效审理住房、医疗、社会保障、食品药品安全家庭暴力等民生案件,确保百姓安居乐业;依法审理城镇化进程中的征地拆迁、房地产、环境资源、农民权益保护等纠纷,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溧水”总目标的实现提供及时、有力、高效的司法服务。
  二是以构建公正高效机制为抓手,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全面落实法官裁判权力,明确合议庭、主审法官拥有案件裁判权和文书签发权,院庭长不得干预执法办案,真正做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落实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将法官联席会议作为审委会讨论的前置程序,规范提请审委会讨论案件的准入条件和审委会议事规则;实行类型案件专业化审理,扩大交通审判庭、家事审判庭影响,总结推广审判工作经验;进一步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推进人员分类管理与案件繁简分流、难易分流,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促进审判质效提升;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扩大参审范围,健全参审规则,提高参审率。
  三是以树立公信权威形象为目标,继续深化司法公开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统筹推进“四大平台”建设,增强司法透明度和开放性。继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从立案、审理、执行、信访等各环节入手,使群众在诉讼的各个环节、各个方面都能感受到良好的司法服务;继续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和裁判文书上网,开展重点文书解读、网上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度和认可度;继续完善网上预约案件旁听制度和庭审实况外网直播平台,提升群众参与旁听庭审的便捷性,让社会公众感知审理和执行的全过程;提高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中的应用水平,做到司法活动全程留痕,力求每个案件的各个环节都受到有效地监督和管控。
  四是以增强司法服务品质为重心,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司法的人民性,为群众提供更为人性化的诉讼服务。深化诉讼服务中心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完善诉讼服务大厅、溧水法院网、12368诉讼服务热线,提升实体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品质,为群众提供更加热情、周到、便捷、低成本的诉讼服务;继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扩大巡回审判点建设范围,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畅通涉诉民意沟通表达渠道,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汇报、协调,充实司法救助资金,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协调。
  五是以提升整体司法能力为突破,精心培育过硬队伍
  坚持把法官作为队伍建设的中心,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打造高素质过硬队伍。健全业务学习机制,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新形势下处理新类型案件、应对新领域纠纷的能力;加强思想文化建设,优化文化环境,抓紧建设法院图书室、荣誉室、院史陈列室、文化长廊,初步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法院文化建设体系;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审判、执行以及行政管理全过程的监督制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司法权力运行和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六是以改进法院各项工作为导向,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社会各界监督。主动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到法院旁听庭审、执行、案件评查等工作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审议意见,妥善审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完善交办、督办、反馈、落实机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健全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沟通机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注重与媒体良性互动,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建立起公众与法院直接对话的平台,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开放性,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新的使命。站在新的起点上,区法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紧紧围绕“强富美高”新溧水建设,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举措,进一步凝心聚力、开拓创新、开创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