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8日在溧水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法院院长 严忠琴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溧水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区法院2014年工作情况和2015年工作安排,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其他同志提出意见。
2014年工作情况
2014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协的积极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牢把握“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全面履行审判职能,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和新成效。
一、狠抓审判执行工作,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830件,同比增长15.52%。在审判任务加重、矛盾化解难度加大的情况下,全院干警团结拼搏,攻坚克难,办结各类案件7269件,同比增长9.7%;结收案比为92.84%,呈现“结案率增高,存案数减少”的良好态势,为全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全力保障社会稳定。全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54件,审结348件,判处罪犯512人。审结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犯罪46件58人。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等暴力犯罪,维护社会安宁稳定。审结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15件20人。依法审理了团伙非法传销案、网络销售假抗癌药案、迈斯克食品生加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一批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审结毒品犯罪35件38人。在“6.26”国际禁毒日前,对9名被告人进行集中公开宣判,有力震慑毒品犯罪行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审结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97件97人。制裁了交通肇事、醉酒驾驶行为,发挥警示引导作用。审结职务犯罪6件7人。重点打击涉拆迁、涉农领域的贪腐行为,起到反腐教育作用。
——提高民商事审判质效,切实维护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5529件,同比上升9.23%,审结5231件,同比上升26.1%,解决争议金额9.9亿元。妥善审理涉中小微企业买卖、借款、承揽等合同纠纷案件465件,涉案标的3.37亿元,助力中小企业发展稳定;妥善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877件,涉案标的1.4亿元,严格审查和打击高利贷行为,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健康发展;妥善审理涉金融、担保、票据等金融纠纷案件183件,维护金融秩序,保障金融安全;妥善审理房地产纠纷案件286件,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妥善审理婚姻、继承等家事纠纷案件781件,促进矛盾化解、家庭和谐;高效审结道路交通责任纠纷案件1039件,督促保险公司自动履行赔偿款7800多万元;依法快捷审理迈斯克食品有限公司等企业破产案件,即将启动司法拍卖程序,进行资产变现和债务清偿,有效防止了破产案件越级访和群体访事件的发生;积极稳妥应对南京润超铁路配件公司等企业“弃企逃债”事件,审理由此引发的借款合同、劳动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336件,总标的额2.54亿元,通过先予执行,为254名职工发放工资70余万元。我院稳妥应对企业主“弃企逃债”事件,并及时分析企业主弃企逃债原因、提出对策,获得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畅通行政诉讼救济渠道,有效支持依法行政。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75件,审结67件,同比上升188.5%。注重保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违法行政行为坚决予以撤销或变更,并提出司法建议督促纠正,全年判决行政机关败诉案件14件,占审结案件的20.9%。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严格审查,对合法的执法行为予以维护和支持,全年维持行政机关具体行政行为案件33件,占审结案件的49.3%。妥善化解行政纠纷。积极落实行政案件实质性协调制度,全年通过协调而撤诉的案件12件,占审结案件的17.9%。维护行政机关执法权威。严格审查涉环境保护、工商税收等行政非诉案件39件,促成主动履行义务10件,强制执行8件。加强与行政机关良性互动。共走访调研、专题座谈、授课8次,提出司法建议8条,积极帮助行政机关规范行政行为,有效促进依法行政。
——创新执行方式方法,着力攻克执行难题。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535件,同比增长6.67%,执结标的3.16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9.24%,同比上升7.57%。充分运用网络查控平台。通过省法院与银行、国土、房产、工商等部门建立的“点对点”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存款、房产、土地、车辆以及工商登记等信息,全年共发送查询请求35534条,反馈信息 28427条,查控到可供执行财产1.5亿多元。全面实施网上司法拍卖工作。向淘宝网上传拍品63件,挂网拍卖137件次,成交34件,拍卖(变卖)成交金额1.35亿元,平均溢价率为12.56%,为当事人节约佣金350余万元。有效发挥失信惩戒威慑力。依职权将362名长期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信息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将28个“老赖”的照片和身份信息在繁华市区电子屏上公布,使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融资信贷及个人高消费等方面受到限制或禁止,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有效敦促了60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已履行标的额438.5万元。依法惩治规避执行行为。搜查68起,拘留54人次,强制审计3家单位,对7起规避执行案当事人处以罚款52.4万元,对5名被执行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积极扩展协助执行网络。通过边控措施限制被执行人出入境8起12人次,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执行5件,通过镇、村协助执行执结案件6件。
——强化审判监督力度,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全年共受理申诉复查案件23件,同比增长91.67%,结案22件,同比上升83.33%,决定进入再审7件,同比上升75%。全年共发布审判管理通报37期,起到了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的作用,提升法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定纷止争以及防范虚假诉讼、识别规避执行行为等方面的能力,确保案件裁判质量。全年防范虚假诉讼案件5件。其中,恒力公司与英赛公司虚设长期租赁合同规避执行案,经查实,依法裁定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无效,并对案外人英赛公司处以30万元罚款。该案已成功入选2014年南京市十大案例。
二、发挥司法能动作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
统筹抓好执法办案和延伸审判职能的关系,充分发挥法院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能动作用,积极回应社会公众的司法需求。
——服务全区中心工作。贯彻落实全市关于平安青奥涉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实施方案,切实将青奥安保维稳工作落实到位,为青奥成功举办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注重发挥执法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整合企业不良资产,为区重点产业项目盘活利用闲置土地8处,总价值1.5亿多元;稳妥审理执行土地征用类案件,注重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维护和矛盾的协调化解,服务保障民生重点工程项目和谐拆迁,诉前协调拆迁纠纷13件,经诉讼程序解决纠纷5件;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大干一百天,环境大扫除”专项整治活动的号召,加大对环保类行政处罚案件的执行力度,责令2家违规排放污染企业关闭、5家污染企业停业整顿,执行到位款项90余万元;妥善审、执结欠缴物业费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483 件,推进小区物业的有序管理。
——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办理涉诉信访来访案件,出台《来访督办工作实施意见》,畅通信访渠道,开通与省、市法院联合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有效稳控信访人情绪;实行每周院长值班、执行局长接待和预约来访工作制度,全年共接待来访当事人276人次;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实施“诉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引导和支持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权益,积极引导蔡某等20名农民工结束群体闹访讨薪行为,通过诉讼依法维权,最终经审理全部达成调解协议,有效化解了矛盾;加大普法宣传,与江苏省电视台《法治集结号》、《法治在线》和南京市电视台《法庭传真》等栏目共合作播出45档法制宣传片,在《今日溧水》上开设“现在开庭”专栏,定期刊登法官精心编撰的具有宣传教育意义的各类典型案例。
——提升司法公开水平。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实施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向社会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开通立案、执行信息查询系统,所有案件当事人均能实时掌握案件审执动态;实现裁判文书100%上网,除了法定不能公开的之外, 3380件裁判文书全部在互联网公布;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实现“每庭必录”,对社会关注度高、具有法治宣传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通过互联网直播庭审全过程;大力开展“邀请十万群众进法院” 活动,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案件,公开邀请群众进法院旁听,全年共发出“网络邀请旁听庭审”邀请872次,播出网络庭审直播63期,累计点播观看10890人次,平均173人次/场,位居全市基层法院首位;分别组织、邀请了67名人大代表、34名政协委员、30名调委会主任、40名青干班学员以及6000余名普通群众走进法院观摩、旁听庭审案件671件。
——优化便民服务措施。完善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功能,全面推行诉讼引导、诉讼调解、信访接待等“一站式”司法服务,把立案窗口变为向社会公众服务的综合性窗口;完善网上立案、法院门户网站和短信服务平台,已具备网上立案、网上风险告知、网上邀请旁听庭审、远程视频接访等诉讼服务功能;加大服务基层力度,增设巡回审判点,推动“庭所共建”、“庭村共建”工作,满足群众就近诉讼的需求,已设立巡回审判点6个,全年巡回审判案件123件;建立刑事被害人和困难群体司法救助制度,通过实行诉讼费用缓减免、发放执行救助基金等方式,让弱势群体感受到司法的温暖与关怀。全年诉讼费缓、减、免交64件,减免金额59.923万元,发放执行救助金16.055万元,救助102人次。
三、创新审判管理方式,提升法院办案质效
进一步完善审判管理新机制,推出司法改革新举措,促进审判质效提升,一审民事案件服判息诉率、民事案件调解率、法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等多项核心绩效指标均居全市法院前二名。
——开展司法评查、巡查活动。扎实开展以庭审评查、裁判文书评查、案件质量评查为内容的“三评查”活动;院领导定期进行司法巡查,每周听庭2次,有针对性地对裁判文书、卷宗等情况进行查看,将巡查结果及时向法官反馈,并进行沟通和指导,发现问题的及时批评、指正。全年共评查庭审212次,质评案件3229件,评查裁判文书2516份,评选出优秀裁判文书10份。
——推进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网上办案系统”,将各类案件的立案、审理、判决等全部工作环节都纳入信息化集约管理,实现对案件办理全过程的自动化、实时化管控;实施技术上设置控制节点,法官按节点要求完成各项审判工作任务,提高审判管理质效;投入资金87万多元,改造了12个高清法庭,在审判法庭内配备视频、音频传输系统,实现与省、市法院的三级联网,保障案件审理录音、录像和显示庭审记录“三同步”。
——整合审判资源。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专业化要求。成立保全组,统一执行全院异地保全工作;成立未成年人及家事案件审判庭,专门负责审理涉未成年人案件和婚姻、继承等家事案件;建立院领导带头审理案件机制,明确每位院领导办案任务,充分发挥院领导在审判经验、司法理念等方面的示范指导作用,具备审判资格的8名班子成员全年共办结各类案件221件。
——试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在洪蓝法庭和民一庭探索试点审判组合办案新模式,组建了5个“主审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审判团队和1个专业化合议庭,赋予主审法官独立审判权、组织管理权、主持庭审权、签发文书权、建议讨论权等职权,探索建立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的审判权运行机制,努力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试行两个月来,办案效率明显提升;通过全省法院统一招录书记员考试,录用聘用制书记员5名,为人员分类管理奠定基础;增补人民陪审员29名,为探索陪审制大合议庭改革做好准备。
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强化公正廉洁司法
以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抓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队伍整体素质能力有了明显提升。
——加强司法作风建设。严格规范司法礼仪,从着装、接待、开庭等方面,引导干警自觉维护职业尊荣,全面展示法官形象;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整治“四风”问题,使广大党员干警得到了深刻党性锻炼,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得到健全完善,群众的认可度大幅度提高。全年共收到锦旗19面,感谢信12封。我院被评为全省审判绩效先进集体、南京市先进法院,8名干警被省、市两级法院表彰,授予个人二等功等荣誉。
——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开展“院党组专题调研”主题活动。设立 “完善均衡结案长效机制的探索”、“如何解决送达难问题”等19个调研课题,内容涉及审判、执行、管理、服务大局等工作,其中6项调研成果已转化为院规章制度;面向全国遴选4名优秀法官,形成老中青法官梯队;建立学习培训长效机制,着力提升法官审判业务水平,坚持每周五学习日制度,组织全院法官参加了共10期的全省法院“审判业务培训日”活动,推选干警145人次参加省、市法院业务培训。今年,2个反规避执行裁决案例在全省执行业务培训会上被作为示范典型供全省法院系统学习借鉴;干警撰写的文章《从市民参与视角看城市治理法治化》入选全国法治高层论坛征文;3篇高质量调研文章在《人民司法》、《南京社会科学》等国家核心刊物上刊登。
——加强司法廉洁建设。严格审判执行纪律,制定并严格执行《法官外出办案管理规定》、《车辆使用及驾驶员管理规定》,贯彻落实最高院部署的“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专项活动,抓好审判执行队伍的司法廉洁建设;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回避制度,杜绝领导干部违规插手过问案件情况的发生,从严督查接受请托、影响和干扰他人办案的行为。
各位代表,去年我们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以及各位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法院,向各级领导、各位代表以及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诚挚的敬意!
与此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法院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繁重的审判任务与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少数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不高,部分案件“执行难”问题未能有效解决;规避执行行为时有发生,司法公信力面临挑战和考验;少数干警司法行为不文明、不规范的现象仍然存在;现有审判法庭远远不能满足审判工作需要,基础设施建设有待进一步改善等。对此,我们将立足自身,积极争取各方面支持,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安排
2015年是全面深入推进依法治区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推进司法改革的开局之年,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下,在上级法院的指导下,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围绕切实履行司法职能,落实司法改革举措,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完善司法为民机制,全力抓好队伍建设五大任务,将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充分发挥好司法职能在依法治区、法治溧水建设中的作用。
一、以建设法治平安溧水为目标,切实履行审判职能
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公平公正行使审判权。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涉黑、涉恶、严重暴力等各类刑事犯罪,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保障全区深化改革;依法妥善审理破产清算、金融证券、民间借贷等商事案件和环境资源案件,发挥好司法裁判对市场的规则设定和价值引领功能;依法高效审理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确保百姓安居乐业;依法审理城镇化进程中的征地拆迁、房地产、环境资源、农民权益保护等纠纷,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美丽乡村建设;依法保护守信行为,制裁失信行为,严防虚假诉讼,严惩反规避执行行为,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两法衔接”工作,严格执行新《行政诉讼法》,做到刑事、行政审判维护与监督并重。
二、以构建公正高效机制为目标,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坚持公正与效率并重,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探索法官员额制,全面实施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规范审判权运行程序,将审判权真正交由优秀法官行使;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陪审制大合议庭,并实现案件受理由审查制向登记制转变,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规范内部管理行为,从单一地通报考核绩效排名情况,转变到定期关注审判数据变化态势,主动分析变化原因,从简单地管理监督,转变到保障审判权正常运行、确保司法公正上来;提高信息技术在审判管理中的应用水平,做到司法活动全程留痕,力求每个案件的每个环节都受到有效地监督和管控。
三、以树立公信权威形象为目标,继续深化司法公开
坚持以公开促公正,统筹推进“三大平台”建设,努力形成全面公开、全程公开、实质公开的工作格局。继续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完善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案件查询系统、手机短信通知等通知方式,实时向当事人公开案件审理、执行、鉴定、评估等流程信息;继续加强执行信息公开,配备执法记录仪,实行全程执行卷宗电子化扫描;继续加强裁判文书上网,对依法能够公开的文书全部通过互联网公布,并开展重点文书解读、网上评选优秀法律文书等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法院工作的关注度和认可度;继续抓好“邀请十万群众进法院”活动,完善网上预约案件旁听制度和庭审实况外网直播平台,提升群众参与旁听庭审的便捷性,让社会公众感知审理和执行的全过程。
四、以提升司法服务品质为目标,努力践行司法为民
坚持司法的人民性,巩固拓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为群众提供更为人性化的诉讼服务。认真研究、妥善审理食品药品安全、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等涉民生案件,保障人民群众特别是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深化诉讼服务中心一体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升实体和网上诉讼服务中心的服务品质,为群众提供更加热情、周到、便捷、低成本的诉讼服务;继续完善巡回审判制度,扩大巡回审判点建设范围,加大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畅通涉诉民意沟通表达渠道,进一步方便群众诉讼;加大司法救助力度,积极汇报、协调,充实司法救助资金,推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协调。
五、以提高干警综合素质为目标,精心培育过硬队伍
坚持把法官作为队伍建设的中心,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打造高素质过硬队伍。健全业务学习机制,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提高新形势下处理新类型案件、应对新领域纠纷的能力;把党建工作作为常抓不懈的课题,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改进司法作风,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把制度的要求转化为广大干警的行为准则和自觉行动;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大对审判、执行以及行政管理全过程的监督制约,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善司法权力运行和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六、以改进法院各项工作为目标,自觉接受各界监督
坚持“监督就是支持”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社会各界监督。主动邀请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到法院旁听庭审、执行、案件评查等工作中;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审议意见,妥善审理人大代表关注案件,完善交办、督办、反馈、落实机制;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健全法院和检察院工作沟通机制,支持、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注重与媒体良性互动,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法院官方网站、微博平台及时发布工作动态、典型案例,建立起公众与法院直接对话的平台,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开放性,有针对性地加强和改进法院工作。
各位代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倍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新的一年,我院将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清形势,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全面提升审判执行工作在法治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为融入主城区,建设新副城,迈向现代化,谱写好中国梦溧水篇章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谢谢!
附:相关用语说明
★网上司法拍卖:指由法院将诉讼资产放在第三方的拍卖公共平台以网络竞价的方式进行的拍卖。具有信息发布面广、公开透明、方便快捷、零佣金等优点。
★虚假诉讼:指诉讼当事人恶意串通,采取虚构法律关系、编造事实、伪造证据等方式提起诉讼,或冒用他人名义提起诉讼,或利用虚假仲裁裁决、公证文书申请执行,以使法院作出错误裁判、执行,达到逃避法律义务、获取非法利益目的的行为。
★反规避执行:指人民法院及其他协助单位对被执行人及其他案外人采取不正当手段规避执行行为进行的反击、压制、处罚等各项体制机制和措施手段的总和。
★“诉访分离”:指将信访案件中属于“诉”的事项从普通信访中分离出来,督促当事人在司法手段还未穷尽之时,及时、合法、合理地行使诉权,最大限度地获得司法救济。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围绕“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的改革目标,改革有损司法公信、制约司法公正、影响案件质量的不合理机制体制,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理顺审判权和审判管理权、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建立权责明晰、权责统一、监督有序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
★陪审制大合议庭:指1名或2名法官与多名人民陪审员组成的人数在5人以上的大合议庭。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