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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法官说法】农村建房需要注意什么?来听听法官的建议
日期:2022-04-28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绿树村边合,青山郭外斜。开轩面场圃,把酒话桑麻。相信这是很多人都向往的乡村生活,现如今,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许多农民朋友都会选择兴建住房。但是,如果施工人员无资质,采购的施工材料不合格,或者在建房过程中操作不当,则可能引起农村建房纠纷。今天,小编给大家分享一则因漏水引起的建房纠纷案例,看看需要注意什么。让我们一起去听听看法官的建议。

案情回顾:

甲作为包工头为房主乙在农村建了140平方米左右的房子。双方约定建房款为20万余元。房子建成后,乙仅支付9万元建房款,拒付剩余款项。甲诉至法院,要求乙支付房款。乙提起反诉,要求扣除剩余房款或甲推倒重建房屋,重建的房屋合格后,再给付房款,双方各执一词。乙认为房屋建得不方正、房间对角线不等长、房子漏水、房屋质量不合格,坚持要求甲推倒房屋进行重建;甲认为在乙祖房的基础上盖的房子,祖房就不方正,漏水问题已处理,仅同意扣除部分房款。

现场勘察:

房子建得怎么样,是不是不方正,是谁的原因造成的,会不会影响安全,还有没有漏水问题?承办法官何洋带着一系列疑问,特地挑选了下雨天,组织双方勘查现场。经现场测量房间尺寸、查看房屋内外结构,发现房屋确实存在对角线长度不一致的问题,但同时发现房屋经过连夜雨水的冲刷后并未出现漏水现象。

关于双方争议的房屋不方正问题,何洋详细查看了房屋户型、位置、与周边建筑物的距离等情况。为充分了解溧水农村建房特点,还特地向本地同事、网格员、当地老百姓逐一了解情况。

经了解,发现当地确实存在房屋建得不方正的个别情况。出现这种问题的原因如下:

一是房主与承建方约定不明,承建方多是根据房主口头要求大致划定建房范围;二是房主主观追求房屋面积建得更大的心理;三是承建方打地基、垒墙过程中存在放线不准、施工不规范等问题。

本案中,关于房屋对角线长度不一致的原因,主要双方对房屋四至的口头约定不明,也无书面证据可以印证,难以认定过错方,如推倒重建房屋,既不必要,也会扩大双方损失。基于以上情况,法官对双方进行了释法析理,分析了利害关系,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包工头甲同意扣除部分房款,房主乙也爽快同意近日支付剩余房款。该案现已调解结案。

法官提醒:

近年来,农民收入增加,生活水平越来越好,不少老百姓对老房进行重建、翻修。这本是欢天喜地的大好事,却因建房惹上官司,谁也不想。究其根源,主要是农村建房程序不规范,比如承建人系包工头个人,施工期间不戴安全帽,基本操作不规范,如不架设防护网,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房主不提供施工图纸,承建人按照房主口头要求确定房屋四至范围和户型等等。房屋建成后,双方往往发生房款争议、质量争议等。基于以上情况,法官提醒:

1、慎选承建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建设部《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若干意见》的规定,农民自建两层以下的住宅不需要承建方具备相应建筑从业资质,三层以上受建筑法的调整,承建方须具备相应建筑从业资质。因此,建议房主根据自身建房需要,选择合适的承建方,避免工程出现质量问题。

2、签订书面合同。为避免以后发生争议,建议双方签订书面建房合同,详细约定施工面积、施工范围、房款计价标准、计价方式、付款时间、安全责任、维修责任等事项。

3、确保工程质量。房主多数希望在规定区域内尽可能建面积更大的房子,并根据房屋周边情况决定房屋的四至、面积、户型等。这种情况下,容易发生房间对角线不等长、房屋结构安全等问题。建议承建方打地基前要和房主以书面形式确认房屋的四至范围。施工过程中,建议承建方放线要准、依法施工、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4、确保人身安全。承建人要强化安全意识和管理意识,加强对具体作业人员的专业培训、风险防范培训,避免施工过程中出现人员伤亡等意外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