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公告
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23)苏0117民初1376号
翟大顺:
本院受理原告翟忠卫、翟宗琴诉你继承纠纷一案,本院已作出(2023)苏0117民初1376号民事判决书,原告翟忠卫、翟宗琴对一审判决不服,于法定期限内提交民事上诉状,因无法以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承办人:韩爽
联系电话:025-56226663
地址:南京市溧水区中山西路27号
邮政编码:2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