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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水法院召开关于提升执行合同案件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新闻发布会
日期:2020-04-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4月15日,溧水法院出台了《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关于提升执行合同案件质效、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该院审判委员会专委、执行局负责人周荣强出席了会议,辖区重点企业代表及江苏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应邀参加。

执行合同是营商环境评估的一项重要指标,对经济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确保执行合同质效稳步提升,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溧水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出台提升执行合同案件质效、优化营商环境10项措施。

发布会上,该院执行局员额法官朱波介绍了十项措施的具体内容:一是提升执行合同案件立案、送达和查控效率材料齐全的7日内立案;立案后5日内完成文书集中制作3日内完成集中送达立案后24小时内同步发起点对点、总对总网络查询结果反馈24小时内网上查封、冻结财产,3日内完成本市辖区内不动产、股权等财产的线下查询、查封。二是提升执行合同案件财产处置和案款发放效率,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在符合扣划条件后3个工作日内扣划需要变价的资产在30日内启动确定财产处置参考价程序案款到账后30日完成执行案款核算、执行费用结算、通知申请执行人领取和执行案款拨付等工作并做到一案一款一账户。三是推进执行合同案件繁简分流和流程化管理简易执行案件由快执团队办理,原则上在3个月内办结。普通案件由普通执行团队办理,原则上在6个月内办结。四是严格落实依法执行、文明执行、善意执行理念,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有条件时为企业预留必要的流动资金和往来账户,涉联保企业执行案件尽可能加大对主债务人的执行力度,案件执行完毕时及时解除对企业财产的执行措施,降低执行对企业不利影响。

周荣强专委通报了该院2019年总体执行工作情况,全年新收执行案件2406件,结案2492件,新收执行合同类首次执行案件721件,结案443件,其中实际执结357件,法定期限内结案418件,执行到位标的额为1.3亿元。按照江苏省营商环境试评价方案进行评价,2019年该院执行合同指标中,其中解决商业纠纷所需时间方面,法定期限内结案率94.38%,结案平均用时84.1天,司法程序质量指数方面,实际执行到位率25%,实际执结率80.63%,各项指标呈良性向上趋势。

周荣强专委就该院2019年执行情况、十项措施的落实及创新举措等问题回答了媒体记者提问。

下一步,溧水法院将加强对执行合同案件单独管理和重点考核,利用信息化手段,科学管理执行合同案件各项节点,确保提高执行合同案件质效、优化营商环境的10项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