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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创“枫桥式人民法庭”|溧水区法院洪蓝法庭:送你一朵“蒲公英+”
日期:2025-06-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蒲塘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坐落于南京市溧水区洪蓝街道蒲塘社区,是南京市溧水区现存最大的一座古桥。蒲塘桥往北大约两百米处有一个基层人民法庭,它就是溧水区法院洪蓝法庭。近年来,该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蒲公英”融合法庭为载体,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促推形成党委领导、法院联动、部门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多元解纷新格局,曾获评“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南京市“基层法治联建示范点”,被市法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次;“蒲公英”工作品牌入选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品牌、“无讼先锋”党建品牌入选全市政法系统“‘党建+业务’融合示范项目”。

在这里,人民法院与基层组织“双向奔赴”,解纷资源与智慧法院“有机融合”,犹如生长于乡村大地上的一朵朵“蒲公英”,让法治的种子遍播群众心田、落地生根发芽,将多元融合解纷的新“枫”景送到老百姓家门口,为基层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筑牢法治根基。

“蒲公英+融合法庭”,汇聚解纷合力

“我爱人是在公司上班时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的,单位必须负责到底。”孙某家属在街道综治中心哭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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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洪蓝街道某公司职工孙某在工作中因突发高血压晕厥,公司联系救护车送至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孙某家属聚集到公司堵门讨要说法,公司无奈向公安机关报警。派出所接警后,将该案接入街道综治中心,街道综治中心第一时间联系洪蓝法庭,在法庭法官的建议下,纠纷双方、司法所、派出所共同在街镇“蒲公英”融合法庭现场调解。经法官、民警、调解员的多方努力,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同意协助孙某家属办理工亡申报并给予一定的关怀慰问金,一场矛盾尖锐的纠纷得以化解在诉前。

△2024年6月19日,塘西村在网格法官指导下成功化解一起邻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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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洪蓝法庭依托区、镇、村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平台,打造“蒲公英”融合法庭,嵌入辖区“警网高效融合”架构,与公安、司法以及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解纷合力,让群众进“一扇门”即可解决问题,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相关经验做法入选“中国改革2024年度县域改革案例”,2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多元解纷案例库。

“蒲公英+跟班实训”,提升解纷实力

“王法官,村里老张家新建的院墙紧挨着隔壁老孙家的墙,老孙吵吵着要把老张家的院墙给捣了,两家闹得不可开交!现在找到村里了,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啊?”洪蓝街道某社区网格员小李在“蒲公英”融合法庭线上平台着急地问着。

“在面对纠纷时,要注意分析矛盾纠纷双方的真实诉求,可以选择‘面对面’交流,也可以引导‘背靠背’沟通。要从是非对错着手调查——对照宅基地证书,查清到底谁越界;用法律政策释明——说清相邻权的法律规定;以真情实感化解——从两家为邻多年的交往和情谊入手进行感化;给出可行方案参考——是拆除另建还是拿钱补偿,给双方多一点选择方案,讲清法律规定,把握时机火候做好调解……”洪蓝法庭庭长王林耐心地进行线上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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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8日,“蒲公英”调解业务跟班实训课堂正式启动。

听了这番“指点”后,小李感到茅塞顿开、信心大增,立即来到老张和老孙家“照方抓药”展开调解。没过几天,好消息传到了王林庭长那里,小李顺利化解了两家的纠纷,老张和老李从剑拔弩张到握手言和,又成了好邻居。

△2025年3月5日,洪蓝法庭通过“蒲公英”融合法庭连线石湫街道,为街道镇村两级网格员线上进行调解技能培训。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为提升辖区基层人民调解员的专业素养,洪蓝法庭牵头制定了《“蒲公英”调解业务跟班实训工作方案》,聚焦基层矛盾高发领域,开设跟班实训课堂,定制“理论知识学习+实务操作训练+法院工作实践”课程,通过案例研讨、经验互鉴、跟班实训等方式,将“和为贵”的传统智慧、“辨明事理、融通情理、讲透法理”的调解精髓与基层调解工作实践紧密相融,使更多的调解员、网格员提升能力水平,活跃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第一线。

“蒲公英+巡回审判”,释放解纷活力

依托溧水南部地区美丽山水、红色旅游资源丰富的特色,洪蓝法庭在天生桥、红色李巷、大金山等景区设立了6个旅游巡回审判点,与相关部门联动在景区巡回办案或普法,快速便捷地“一站式”化解旅游类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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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2月19日,洪蓝法庭在晶桥镇枫香岭社区里佳山村开展新年首场“巡回审判”。

12岁的张某随家人到景区游玩过程中,被草坪里施工遗落的一卷铁丝片割伤左腿,张某父母要求经营者赔偿各项损失13万余元。在双方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景区经营者联系了“天生美溧”旅游巡回法庭寻求帮助。

△2025年4月8日,洪蓝法庭将“天生美溧”旅游巡回法庭搬进蒲塘村“唱大戏”现场,为游客和村民们送上了一场别开生面的“法治大戏”。

接到纠纷线索后,巡回法庭迅速研判并将纠纷信息导入街道综治中心,由综治中心协调街道司法所、派出所、人民调解委员会组成联合调解组,在各司其职、分头做好证据固定、事实查明以及法律释明等工作的基础上,耐心细致地组织双方沟通协商,最终促成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办理司法确认手续,当场化解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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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纠纷的妥善、迅速解决,只是洪蓝法庭巡回办案的一个缩影。只要遇到涉土地、相邻权、老年人等纠纷案件,洪蓝法庭的法官们总会扛起国徽,深入到当事人所在的村社或纠纷现场就地审判调解、就地化解矛盾,努力做好“巡回审判+普法”双轨服务,“迈出去的是脚步,带回来的是民心”成为了他们的最好写照。

“蒲公英+纠纷预防”,赋增解纷内力

“善养性者,则治未病之病。”洪蓝法庭始终秉持“治未病、抓前端”理念,多措并举从源头上加强纠纷预防,最大限度地做到防患于未然。

△2023年5月15日,洪蓝法庭前往蒲塘桥庙会摆摊设点,为赶集的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服务。

建立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机制,深入村社等基层组织,对土地承包、劳资纠纷等多发矛盾,及早进行风险评估预判,引导相关方采取措施预防纠纷的发生或激化。该庭已与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建立重大纠纷“民转刑”预警预防体系;与区农业农村部门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土地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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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发《送您一朵蒲公英》工作简报,定期通报辖区成讼情况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情况,针对高发纠纷和潜在治理风险,分析研判纠纷类型、特点、趋势,并提出针对性治理建议,为辖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

△2023年6月30日,石湫街道塘窦村社区青少年和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向阳花开实践团”的大学生们走进洪蓝法庭开展“模拟法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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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基层法治宣传教育,近三年来面向辖区街镇、村社、企业、高校、中小学等开展法治宣讲110余次,其中利用“乌饭节”村头普法活动被最高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编推。此外,在法庭办公区域升级打造温馨版“法爱同行”关工站,切实做好社区“零犯罪”“零受害”阵地共建、结对帮教帮扶、平安法治校园建设等工作,倾力守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1名干警被评为“南京市优秀法治副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