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快讯

法院快讯

这场“六五”环保普法接地气
日期:2025-06-0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6月4日,在2025年世界环境日即将到来之际,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联合溧水法院组织干警走进溧水区洪蓝街道陈卞村,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微信图片_20250606102556.jpg

此次活动以“鱼跃清波石臼湖,碧水蓝天共绘卷”为主题,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办理的典型环境资源案例,向村民宣传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知识。

普法讲座中,南京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助理汪云为村民讲解了禁渔的重要意义、禁渔区、禁渔期以及相关禁止事项,结合石臼湖的湖泊湿地特征,剖析破坏湿地保护的具体违法行为,并介绍了非法捕捞鳗鱼苗公益诉讼案、特大电捕鱼民事公益诉讼案、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非法采砂案三起典型环境资源破坏案件,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解读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以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提高群众对禁渔的认识,引导大家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同时,课上还提出了日常生活中保护环境的十条建议,从身边小事做起,关心爱护自己的美丽家园。

《保护环境的十条建议》

(1)节约用水,随时关上水龙头。

(2)节约用电,离开房间随手关灯。

(3)珍惜纸张,正反两面使用纸张。

(4)少用一次性制品,节约资源。

(5)垃圾分类放,便于回收利用。

(6)爱护花草树木,不随意践踏。

(7)避免使用塑料袋,减少白色污染。

(8)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出行。

(9)积极参加植树活动,绿化环境。

(10)向身边人宣传环保知识,共同环保。

微信图片_20250606110206.jpg

活动中,南京环境资源法庭副庭长相媛媛,溧水法院副院长李宏伟、洪蓝法庭庭长王林共同向陈卞村村委会赠送60本《以案释法·漫画长江大保护》系列普法宣传书籍。

活动期间,法院干警共接待村民法律咨询20余人,用“接地气”的普法宣传方式走进乡村,让村民对生态保护法律知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让环保理念更加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