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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代表委员说 | 代表委员看“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日期:2025-04-17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溧水区人民法院洪蓝人民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积极服务乡村振兴,将微法庭工作机制升级为“蒲公英”融合法庭,做实指导基层调解的法定职责,尽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处理在萌芽。品牌建设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上级肯定,“蒲公英”工作品牌被评为全省优秀人民法庭品牌,获评“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为基层法院唯一代表入选全市“基层法治联建示范点”,初步形成了符合溧水基层治理实际的解纷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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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振荣

区人大代表

白马镇上洋社区党总支副书记

洪蓝法庭针对辖区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和基层治理实际问题,将微法庭全面升级为“蒲公英”融合法庭。我们上洋社区的“蒲公英”融合法庭设置在了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西侧办公室。社区的一些矛盾纠纷通过融合法庭向专业法官请教,法官们线上就可以为我们解答疑惑。同时,法官们通过融合法庭为社区工作人员开展调解技能培训,既省时又便捷,受到了大家的欢迎。“蒲公英”融合法庭正逐渐成为辖区群众和基层组织身边的“解纷指导站”和当事人解纷新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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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秋香

区人大代表

晶桥镇枫香岭社区党总支委员、居委会委员、妇女主任

人民法庭根植于人民群众中间,是展示国家司法权威和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窗口。洪蓝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服务乡村振兴、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融入基层社会治理等方面积极探索,积极对接基层党组织、综治单位、群众自治组织,与社区、企业、学校开展结对共建,努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新格局,打造出司法服务保障乡村振兴的靓丽名片。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希望能加强农村婚姻家事矛盾纠纷化解培训,结合典型案例讲解涉彩礼纠纷新规,用有力度、有温度的司法服务为良好的家风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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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晓虎

区政协委员

晶桥成人教育中心校长

溧水法院洪蓝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打造“蒲公英”法庭品牌,大力开展巡回审判,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洪蓝法庭的巡回审判非常接地气,通过巡回审判化解镇村矛盾,法官“进网入格”汇聚基层治理合力。我在晶桥镇旁听过一次有关农村土地纠纷的巡回审判,法官通过组织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在审理过程中将法理法规和乡“理”乡“情”相结合,用老百姓听得懂的语言释法说理,实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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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敬龙

区政协委员

晶桥镇农业事务部副部长

有幸参加过溧水法院洪蓝法庭的一场巡回审判,通过旁听庭审,既学到了相关法律知识,也更直观了解了法庭审判工作。洪蓝法庭积极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强化党建引领,发挥党组织的作用,打造了“无讼先锋”党建工作品牌,践行“群众的需求在哪里、党员干警的服务就到哪里”的理念,通过党建带队建,坚持激发党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不断拓宽为民服务渠道,将法庭法官锻造成基层治理最前沿力量,使审判工作更加贴近群众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