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任 涛】
时光知味,岁月沉香。在市中院接近一年的挂职锻炼已经结束,但这段珍贵的经历将成为我永恒的财富。回望挂职期间的工作与收获,谈不上完美,但也基本完成了自己在挂职前确定的目标与任务:见贤思齐,在新的工作生活环境中反省自身;破而后立,在沉浸式的培训锻炼中提高业务水平。
认识自己,内视之谓明
进入法院工作已14年有余,从一名书记员成长为员额法官、副庭长,工作经历、生活阅历逐渐增加,却常有迷茫之感,对自己的能力与水平缺乏清晰的认知。熟悉的工作舒适圈与复刻般的工作内容,也让我难以从上帝视角透视自己。在市中院挂职锻炼,我得以跳出原有的工作环境,以更高层次的平台作参照,审视自己的办案能力与工作作风。正式报到的第一天,我提前40分钟来到单位,指导老师夏雷副庭长早已坐镇办公室,办公桌上摆放着待签发、阅核的文书。下班音乐响起时,办公室内并无太多反应,各自忙着手头的工作,6点半左右会遇到下班高峰期。校对文书时,合议庭成员均逐字逐句审核,标点符号也不放过,力争无一错漏。尽小者大,慎微者著,各种细节之处,提醒我在工作中应更投入、更细致。挂职之初,我独立撰写了一审、二审案件文书各一份,夏雷副庭长予以肯定的同时,对事实描述、文书说理等提出了修改意见。通过每周的专业法官会议讨论,我聆听同事们的意见、思路,与自己的想法做比较,分析不同意见的出发点与原因。挂职锻炼期间,我对自己的办案水平有了充分的信心,也清晰地认识到了不足之处,更好地了解自己、认识自己。
改变自己,反听之谓聪
办案多年,我形成了自己的办案风格与思路,少了改变的积极性,思维多少有些固化。有时虽想改变,却缺乏明确的方向,因而希冀在挂职锻炼期间有所收获。在办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时,我过多地考虑次承租人迁出过程中隐藏的风险因素,而对是否支持出租人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诉求犹豫不决。夏雷副庭长直言不讳地指出“年轻人怎么如此迂腐”,令我警醒。过于周全,往往实则不全。抱朴守拙,行稳致远,作为法官,应满怀对法律敬畏之心,牢记维护公平正义的初心,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能以私心代替公心,回避矛盾,损害法律的尊严。在之后的办案过程中,我坚持以法律为准绳,在依法的前提与框架下,辅以价值判断与利益平衡,以求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以“闻善言则拜,告有过则喜”的态度,兼听各方意见与建议,不断改进自身。
战胜自己,自胜之谓强
为者常成,行者常至,道阻且长,需有步履不停、不倦前行的动力,需有克服困难、玉汝于成的决心。法院“案多人少”的现象已持续多年,干警的工作压力长期存在,除外部监督、绩效考核外,积极进取才是把工作做好做实的内在动力。挂职期间,我成功培养了早起的习惯,心情愉悦地欣赏清晨的风景。根据院内全员调研工作要求,我需要完成一定的调研任务,但我一直以“审判任务重”作为借口,迟迟不能动笔,直到同事们利用业余时间完成多篇案例、文章后,我才开始强迫自己利用上班前、下班后、午餐前后等一些碎片化的时间以及节假日、休息日撰写案例、论文等,虽然不算成功,于自己而言也算是一个突破。悟从疑得,乐自苦生,与自己斗,其乐无穷。战胜自己,不断突破自我,方能取得更大的进步。
从事案件审判工作以来,我尚未审理过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类案件,借此次挂职锻炼的契机,院领导有针对性地建议我在市中院民四庭工作,重点学习建设工程类案件的审理方法、矛盾化解思路。挂职锻炼,于我而言,也是一次从零开始的沉浸式培训体验。挂职期间,我作为承办人审结案件88件,参加合议案件166件,参与完成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源治理“3+6+N”路径探索》课题报告,并获评市法院2024年第三季度“办案之星”。利用挂职锻炼的机会,我多方借鉴,学他人之长,努力掌握新知识、新理念,并不断改正自身不足之处,总结适合自己的工作方法——望、闻、问、切。
穷理之要,必在于读书。一个精品的典型案例,一份优秀的裁判文书,应准确地适用法律,以通俗明了的道理说服当事人,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作为法官,需要掌握法律的精髓,深谙事理。夏雷副庭长常说:“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然而人的精力有限,接触的人和事也有限,仅靠日常生活经验、个人工作经历难以做到世事洞明、人情练达。每天早晨到办公室,夏雷副庭长都已利用上班早到的时间晨读1-2个小时,受其影响,我尝试静下心来读书,从典型案例、审理指南、学者观点等专业类文章,到文学名著、随笔、感悟等各类书籍,对于案件审理中的适用法律、明晰事理、判定是非大有裨益。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社会日新月异,变革层出不穷,法律规定也随之改变,作为法官,需不断学习,扩展见闻,更新所学知识。学习期间,我有机会接触到来自南京市各地区的案例、裁判文书,并可以参加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学习最新的裁判观点、优秀的经验做法。如在一起因漏水导致的相邻关系纠纷中,虽然漏水原因无法通过鉴定得出结论,但承办法官在多方调查、现场查勘后,确定了水管堵塞的原因,依法认定了楼上住户的责任,改变了机械适用举证规则的办案方式,妥善化解了纠纷。今后,在埋头办案的同时,需注重登高望远,多学习、多交流,适应时代的新要求。
非学无以致疑,非问无以广识。疑是思之始,学之端,带着疑问学习,能使我们对法律的理解更通透,对法律的适用更得心应手。在一起业主知情权纠纷案件中,因案情较简单,法律规定较明确,合议庭对案件结果均无异议,但夏庭考较我们“业主行使知情权的边界”如何确定,并提出了与股东知情权作比较的思路,以权利产生的基础作为出发点深入分析,探索业主知情权的行使范围与限制,让我们对业主知情权的保护与规制有了更深地理解,进而对民事审判思维和商事审判思维的不同有了更深的感悟。作为法官,对于法律规定不仅需知其然,更应知其所以然,在就案办案的同时,需善于思考,进而提炼出类案的办理方法与思路。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法官的工作能力,最终需显化在办案过程中,体现在调研成果上。挂职到市中院民四庭后,由于是初次办理建设工程类案件,我紧急恶补了相关法律规定、司法案例,但终是纸上谈兵,不能理解建设工程案件中的专业术语、行业惯例,参加法官会议时,也不能跟上快速的讨论节奏。坐而论道,不如起而行之。承办建设工程类案件后,我花了大量的时间阅卷,翻看了起诉状、答辩状、庭审笔录、代理词,并查阅法律规定、实务观点等,结合当事人的诉请、案件的争议焦点,对照一审裁判文书,认真学习、思考,较快地掌握了建设工程类案件的审理方法与裁判思路。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作为法官,需在一起起案件的审理中磨练办案能力,在一篇篇调研的思考中升华理论水平。
任 涛
2010年9月参加工作,2016年11月入党,现任江苏省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民一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2021年获评市优秀法官,2018-2020年获评优秀公务员,荣立三等功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