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快讯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现接收实习生,安排在区法院各部门,开展司法辅助工作,提升实习生实践能力,为广大学生提供实践平台。
一、接收岗位 寒假实习生12名。其中包括法律专业实习生10名,新闻学或文学类专业实习生2名。实习生主要从事审判辅助工作,时间为2025年寒假期间,时长不少于1个月。 以上实习需全程全职参加,工作时间与本院机关工作人员要求相同。 二、人选条件 接收的实习生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法律专业或新闻文学类专业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品学兼优,遵纪守法,具有良好法律素养、相关专业知识和道德素质,具备一定的社会实践能力; (三)身心健康,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够保证实习时间,全程参加实习,对调解等工作有一定的兴趣,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能力,熟练使用电脑,能够适应司法信息化要求; (四)符合以下条件优先考虑: 1.中共党员或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 2.熟练操作电脑,实习时间较长; 3.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三、接收程序 (一)报名推荐。即日起开始报名,下载并填写《报名推荐表》,将表格电子版(word格式)和相关证书扫描版(pdf格式),包括学生证、获奖证书、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社会实践经历证明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lsfyzzb502@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寒假实习生报名+学校+姓名”。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送材料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核实学生基本信息,考察政治表现和在校期间一贯表现。 (三)办理接收手续。根据报名和资格审查情况,择优确定实习人选,通知拟接收人选办理相关手续。 四、实习管理 实习生实习期间,须严格遵守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相关管理规定。 实习期间,可按在职人员标准提供早餐、中餐,住宿需自理。 实习结束后,根据实习情况出具实习表现材料:寒假实习生出勤满22个工作日可开具实习证明。 五、纪律与监督 接收实习工作坚持公开、竞争、择优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资格。 咨询电话:025-56226613 识别下面二维码 下载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实习生报名推荐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