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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吹蒲公英 “法种”传“美溧”| 溧水法院洪蓝人民法庭入选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品牌
日期:2024-01-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省法院表彰了一批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品牌和优秀人民法庭建设案例。其中,溧水法院洪蓝人民法庭打造的法庭品牌——“蒲公英”,入选2023年度全省法院优秀人民法庭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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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蓝人民法庭盛开的“蒲公英”积极助力乡村振兴

溧水法院洪蓝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立足面向农村、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优势,不断加强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服务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需要,持续深化“一法庭一品牌”建设,于2021年10月正式创建“蒲公英”法庭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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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蓝法庭坐落于美丽的溧水区蒲塘集镇,毗邻历史悠久的古蒲塘桥,便取了个“蒲”字;“公”“英”二字则蕴含着人民法官“公正”“英明”形象的寓意,上述三个汉字共同形成“蒲公英”的法庭品牌名称。

蒲公英生长在广袤的乡村大地,平凡而又普通,它的种子随风飞散,落地生根。洪蓝法庭致力打造“百姓家门口”的司法服务阵地,意在向全域传播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法治种子,促进法治精神扎根基层。

2021年以来,洪蓝法庭获“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省法院授牌“服务乡村振兴实践基地”,被市法院记集体三等功一次,两次获评区“十佳基层政法单位”。

法庭党支部获评区级示范党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法庭党建品牌“无讼先锋”获评区级党建示范品牌。

法庭进网入格工作案例获评市委政法委政法网格工作年度“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为民办实事工作案例获评区政法系统优秀“微典型”案例,服务乡村振兴工作事例被《人民法院报》、《江苏法治报》头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