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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执行在路上,责任在肩上
日期:2023-11-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执行路上

为进一步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的自觉,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积极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溧水法院一直在用努力和行动奔走在执行的路上,守护着群众心中的公平与正义。

2023年11月14日晚18点30分,

随着一声铿锵有力的“出发”,

各位干警迅速行动,

奔赴各自的“战场”,

正式拉开夜间执行行动的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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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力度!强制拘留解“薪”愁

被执行人沈某雇佣徐某为其承包的工程提供劳务。工程结束后,沈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延迟发放劳务工资,徐某多次催讨无果后,诉至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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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对沈某名下财产进行线上线下全面查控,却未发现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期间,执行干警多次约谈被执行人沈某,对其释法明理,明确告知其若拒不履行义务将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敦促其尽快支付工资款。面对执行干警的劝说,沈某虽然嘴上多次承诺还款,但实际上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

当晚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沈某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将其拘传至法院,告知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及如不按照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将带来的法律后果。在惩戒措施的威慑下,沈某现场支付3000元,并与徐某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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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温度!耐心劝导促和解

被执行人徐某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拖欠申请人陆某货款长达两年,经多次催要无果,陆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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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局副局长卞卫明本决定对徐某采取拘留措施,但到达现场后发现徐某家里还有两个小孩子需要照顾,如果强制带走徐某,两个小孩子的安全将无法得到保证。考虑到这一特殊原因,秉承着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卞卫明当场对徐某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释法明理,最终徐某主动写下保证书,承诺于次日筹集一部分钱款来法院和申请人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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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5日上午,徐某与陆某达成和解,徐某当场支付货款20000元。

奔波千里不言苦,日夜兼程为执行

路途艰辛,收获却是满满

执行在路上

担起的是“公正与效率”的职责使命

展现的是法院工作的“力度”与“温度”

下一步

溧水法院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狠抓工作落实,强化统筹保障,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将各项执行工作落到实处,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新期盼、新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