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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势互补 合作共建——溧水法院洪蓝人民法庭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签订党建共建协议
日期:2023-07-0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加强法院与高校的良性互动,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增强人才联合培养,7月4日上午,溧水法院洪蓝人民法庭党支部与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签署党建共建协议,在洪蓝法庭建立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大学生实践基地,并为基地揭牌。江苏第二师范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党总支书记葛传楠,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辛宪军,辅导员胡玥,溧水法院副院长李宏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伟,洪蓝法庭庭长王林,陕西商南法院员额法官李璐参加签约仪式并开展座谈。

双方围绕人才培育、阵地建设、法律服务以及党建共建等内容进行了充分交流。葛传楠书记在座谈中介绍了学院的基本情况与发展战略,并表示党建共建是校地合作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与法院共建大学生实践基地意义重大,既为在校学生实践法律知识、培养法治素养提供了一个新的阵地,也进一步实现了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洪蓝法庭庭长王林向葛传楠书记一行介绍了洪蓝法庭党支部架构、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特色党支部建设。并希望通过结对共建,持续加强党组织建设,擦亮支部党建品牌,在队伍建设、文化交流、法治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拓展合作空间,携手将党建工作做得更有特色、更有成效。

陈伟主任表示此次合作共建是一个良好开端,希望以此为契机,深化合作关系,树立共赢意识,推动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高,协同推进学院与法庭党支部建设、人才建设、业务建设。

李宏伟副院长高度肯定了江苏第二师范学院在科研成果、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成就,并希望双方秉持“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原则,以党建融合为依托,进一步加强密切合作,充分发挥高校学生多才多艺的优势和法院的审判实践优势,拓展普法宣传、人才培养等合作空间,让法治走进校园,让理论指导实践,共同创建院校合作的典范。

随后,双方签署党建共建协议书。

签约仪式后,双方共同为大学生实践基地揭牌。

      在洪蓝法庭庭长王林的陪同下,葛传楠书记一行参观了法庭党员活动中心、法治文化长廊,关工站等区域,并为大家详细介绍了“蒲公英——传播法治的种子”这一法治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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