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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我为群众办实事 | 节前出击,安“薪”过年!
日期:2022-01-30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更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溧水法院执行局开展节前农民工工资讨薪专项行动,梳理排查每一件涉农民工工资及其他欠薪执行案件进展情况,摸清案件底数,及时落实工作任务。同时,为农民工工资案件开通执行“绿色通道”,对于执行到位的款物,简化审批发放手续,保障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充分运用强制执行措施,对于有履行能力拒不履行、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法移送追究刑事犯罪。

凌晨五点不到,外面寒风凛冽,溧水法院执行局干警集结在执行局大厅,整装待发,奔波在为申请人兑现胜诉权益的路途中。

 


 

吴某积欠王某劳务费多年,催讨无果后,吴某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多次联系吴某,其仍不履行债务。执行干警将其依法拘传至法院,但吴某态度强硬,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本案承办人在对吴某进行劝说无果后,对其宣读了司法拘留决定书和预罚款通知书,依法对其进行送拘。

 


 

李某约定5日内给张某劳务费,然而还款日期至,李某却迟迟不还欠款,眼看要回欠款无望,张某一纸诉状将李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在10日内偿还全部欠款。李某仍未履行,张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人未发现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此次集中执行中,团队长芮敏和案件承办人吴学飞发现李某微信零钱中有一定钱款,便依法对其微信账户进行冻结扣划,成功执行到位全部款项,申请人送来锦旗感谢。
 


 

A公司系南京市引进的一家重点企业,因经营不善,无法按期发放工人工资,在溧水法院执行立案。由于该案涉及工人工资,并为群体性案件,于是执行局第一时间成立办案小组,明确办案要求,并督促春节前案件应结尽结。

 


 

案件承办小组迅速向被执行人A公司发出报告财产令措施,责令被执行人如实报告财产情况,同时追加A公司独资股东为被执行人,但A公司及其股东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此时年关将近,工人讨薪心情急切,执行干警一方面耐心释法明理,安抚工人情绪,另一方面督促A公司股东及时履行债务。经过执行干警多方联系奔走,数次协调双方当事人,最终A公司承诺于年底前结算工资。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A公司负责人当场一次性付清欠款共计四十余万元,至此A公司与30名工人的劳务纠纷被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