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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四项举措创新推进“执转破”审判工作
日期:2022-01-12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年来,溧水法院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继续延伸司法服务职能,不断创新推进“执转破”审判工作,助力辖区内危困企业摆脱危机、涅槃重生,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商环境优化提供高效有力司法保障。

一是出台实施意见,让“执”、“破”衔接更顺畅。在全市基层法院中率先成立“执转破”审判团队并出台《关于切实加强“执转破”工作的实施意见》,构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无缝衔接机制,推进“执转破”工作有序开展,从源头上切实解决“破产难”,并从根本上解决执行不能案件的“执行难”,为执行工作和破产审判质效双提升提供机制保障。

近两年,溧水法院通过“执转破”程序共计受理14件破产案件,涉案标的3.5亿元,化解执行案件160件。

二是融合优势互补,让“执”、“破”质效双提升。溧水法院充分融合两种程序的优势,更新观念、强化激励、破解破产程序启动难,严格筛选“执转破”案件并把握移送破产审查时机;建立“执转破”团队健全破产审判工作机制,防止“破产难”;执破配合、资源共享,实现执行与破产的深度融合;强化对破产管理人履职的监督管理和准确打击恶意逃废债的行为。

三是强化监督指导,让接管工作更有力。管理人及时实现对破产企业财产与事务的全面控制与保全,是管理人开展工作的基础,不仅可以有效防止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发生,也为下一步破产财产管理和处置工作的顺利进行创造前提条件。为此,溧水法院“执转破”审判团队一方面通过前期的执行案件查封破产企业的财产,防止破产企业的实际控制人转移财产和进行个别清偿行为;另一方面通过“破”、“执”联动,指导管理人在法警的协助下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实现了破产和执行的有序对接、高度配合,有效保障了破产程序高效推进。“执转破”案件中管理人的接管工作平均用时20天,为清算工作的高效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四是创新重整模式,让企业挽救更高效。对于因市场行情、资金回笼、担保牵连、财务管理等因素出现资金周转困难,但主营业务良好且资质较好的企业被执行人,法院一旦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特别是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将会使之丧失融资能力,进而进一步导致财务及经营恶化。通过“执转破”,对于有挽救价值和挽救可能的被执行企业,及时导入破产程序,进行破产重整来进行综合施治,帮助企业涅槃重生,既能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和社会资源,降低社会生产成本,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又能充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大量社会矛盾爆发和蔓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一:佳和电子破产和解案是溧水法院快速审理的第一件由破产清算转破产和解的“执转破”案件。依据佳和公司的申请,溧水法院将清算程序转为和解程序并裁定认可债权人会议预表决通过的和解协议,最终化解破产企业债务19191739.71元,清偿债权11876695.08元,实现担保债权清偿率100%,总体清偿率61.88%的良好效果。

案例二:南京爱德置业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是南京市首例采用“预重整”方式审理的破产案件。溧水法院仅用时38天审结该案,最大程度压降了案件的办理周期,减少了破产成本,提升了重整的成功率,并成功化解债务近5亿元,推动该公司烂尾房地产项目顺利复工,化解大量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