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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我为群众办实事 | 面对“失信行为”,我们重拳出击
日期:2021-12-1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近日,溧水法院执行局连续多个夜晚对被执行人进行突击执行,及时为申请人兑现“真金白银”。这正是各位执行干警创新执行举措,拓宽执行思路,攻克执行难的累累硕果。

司法拘留显硬度 

2020年6月起,A公司雇佣王某提供绿化洒水服务,双方建立劳务关系。2020年6月-2020年10月期间,A公司共积欠王某劳务费5万余元,并出具欠条一份。王某多次向A公司讨要劳务费,但A公司迟迟不履行,无奈之下王某向法院起诉。判决生效后,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了解到,A公司目前并未实际经营,也无可供执行财产。12月3日晚8点,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并将其拘传至法院,经过一番释法明理,李某仍以没有履行能力为由拒绝履行,执行法官遂对其宣布拘留决定。李某慑于执行强制力,当即表示愿意履行,并当场支付4万7千余元,同时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该案顺利执结。

 

 


 


 


 

雷霆执行有力度 

2019年6月,被执行人倪某向申请执行人孙某借款9万余元,借款到期后,倪某迟迟不归还借款,经多次催讨无果后,孙某诉至溧水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倪某承担还款义务。但判决生效后,倪某仍不肯归还借款,孙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案件受理后,执行法官多次通过线上线下调查,但未发现倪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该案暂以终本方式结案。但终本并不意味着法院不再执行,而是暂时将案件纳入最高人民法院的终本案件库统一管理,执行法官仍将不懈努力直至案件执行完毕。2019年以来执行法官数次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寻找被执行人,但一直未找到被执行人本人。2021年12月2日,在执行法官的持续沟通和劝说下,父母最终表示愿意替倪某偿还债务,并一次性支付全部案款及利息11万余元,债权人权益全部得以实现。

 


 


 


 

接下来,溧水法院将继续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要求,加大执行力度,以实实在在的成效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足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