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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当事人送锦旗点赞溧水法院高效执行
日期:2021-06-16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6月10日一大早,申请人张某带着憨厚的笑容进入执行接待中心,为执行人员胡艳江、朱波送来了印有 “执法为民一身正气 维护正义两袖清风”的锦旗,嘴里还不停地说着感谢的话语。锦旗虽轻,却表达了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肯定和认可。

张某系外乡人,在溧水从事机械设备配件买卖及机械设备维修业务。2016年起,张某给南京某公司维修企业设备,2017年8月8日至2019年6月16日期间,共发生维修费用及配件款合计65330元, 该公司未予支付。后张某发现此公司无人经营且法人下落不明,张某特别着急,故诉至法院。经法官审理后,依法判决南京某公司支付张某修理费和配件款共计65330元。 判决生效后,南京某公司未履行付款义务。

张某无奈之下,于2021年2月份向溧水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人员胡艳江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查控被执行人的财产,但因被执行人有多起案件在法院被执行,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执行人员到涉案公司调查发现,公司已许久未经营。执行干警胡艳江并未放弃,每天坚持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网上查询。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胡艳江三个月的坚持不懈下,终于发现有一笔款进账,当即对其采取查控措施,从而及时有效的将该案件执结。

申请人张某在申请执行时提到,其对该公司的经营状况非常了解,对此款本已不抱希望,没想到在那么短的时间内居然能够全部执行到位,感到非常惊喜,同时也被执行人员胡艳江的勤勉尽职、一心为民的工作作风所折服,当即便给承办人胡艳江写了一封感谢信。思来想去,感觉一封感谢信不能表达自己的感谢之情,于是今天一早便带着锦旗又来到法院送给胡艳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