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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巡回审判一起土地租赁纠纷
日期:2021-05-25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为促进教育整顿成果转化,切实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走深走实,5月20日,溧水法院洪蓝法庭就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来到石湫街道九塘村开展巡回审判活动,就地化解双方矛盾纠纷。

2014年6月,南京某农业生态科技公司因企业发展,与石湫街道九塘村村委会签订了一份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用该村一些土地,包括水田、旱地、水面等共计1100亩,租金为每年40余万元,租期12年,租金每5年递增一次。合同签订后,农业生态公司按时履行付款义务。2020年6月起,农业生态公司因故拖欠租金,村委会多次催缴未果,故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为妥善处理双方当事人关于租赁土地范围、地上附属设施、资金投入等问题,承办法官卞红娟决定将法庭“搬到”村委会,采用巡回审判方式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中,双方当事人各自陈述事实、举证并质证。法官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的工作方法,认真听取双方意见,帮助其理清法律关系,将调解贯穿在案件审理始终。经过一个多小时耐心劝解与释法明理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农业生态公司于本月底前支付2020年租金,并于12月底前支付2021年租金。

活动结束后,卞红娟法官向在场人员发放了法治宣传册及教育整顿征求意见表。

自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溧水法院始终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紧密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要求,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坚持开展巡回审判,以最“接地气”的方式强化法治宣传,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为民、司法便民,以大家看得见的方式检视溧水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