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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洪蓝法庭入驻洪蓝街道矛调中心第一案开庭
日期:2021-01-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落,溧水法院洪蓝法庭入驻区洪蓝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的第一起案件宣布开庭。

2018年7月的一天,原告陈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于某路段行驶,随后被道路旁脱落树枝砸中,难以起身,路人见状立即报警。陈某被送至医院住院治疗,确认为闭合性腹部外伤,需实行脾切除、腹腔引流手术,于8月份出院。2020年9月,原告起诉至溧水法院,申请鉴定并要求溧水公路管理站承担未能履行道路安全管理职责的责任,赔偿损失。同年12月,鉴定机构鉴定陈某构成八级伤残。

该案经洪蓝街道矛调中心调解未果后,2021年1月12日下午,由洪蓝法庭在矛调中心开庭审理,按照“统一受理登记-当场分类转办-现场接访调处-主动代理催办-跟踪落实反馈”的模式简单实现了全流程闭环高效运转。

洪蓝法庭负责人尹庆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为实现“力争群众只需跑一处”的“一站式”服务,让街道矛调中心成为化解群众矛盾的始发站和终点站,溧水法院洪蓝法庭入驻洪蓝街道矛调中心,并设立便民巡回服务窗口,选派专人负责开展法律咨询、诉前调解等工作。对于无法调解的简易案件,第一时间进入速裁审理程序,力争让排查走在矛盾发生前,让化解走在矛盾激化前,让处置走在矛盾冲突前,同时与社会治理大联动平台融合互动,形成“线上”、“线下”的诉求矛盾综合接处化解主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