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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快讯

溧水法院召开与辖区各银行机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
日期:2020-08-14 浏览次数: 字号:[ ] 视力保护色:

 




8月13日上午,溧水法院与辖区各银行机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联席会议在溧水法院召开,南京市金融消保协会秘书长夏琳和溧水法院副院长李宏伟、立案庭庭长简恩华、民一庭庭长夏明瑛、执行局员额法官朱波以及人民银行溧水支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等全区22家银行代表参加座谈会。

会上,简恩华庭长代表溧水法院向辖区各银行机构发出《司法建议书》。结合近三年金融纠纷审判工作实际,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该院发出司法建议:一是在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合同中增加当事人合意选择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条款;二是在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合同中合意适用电子送达接收法律文书、提前约定送达地址、联系方式及电子送达地址;三是在金融借款合同、信用卡合同中增加当事人合意选择优先以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的条款。

各银行机构表示法院司法建议非常及时、具有参考价值,将及时向上级银行汇报,以修订合同条款、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落实司法建议内容。

夏明瑛庭长、朱波法官根据金融纠纷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情况就最高额抵押合同中担保人签字问题、借款人执行结束后利息计算方式等问题与全区各银行机构进行了充分的交流、探讨。

夏琳秘书长介绍了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的组织架构、城区法院的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实践,又从金融纠纷调解原则、工作机制、案件受理范围、诉调对接方式等各方面详细解读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与中国人民银行南京分行营业管理部共同印发的《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

李宏伟副院长表示,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快速化解机制建设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体现;是推进金融纠纷化解的高效化,维护金融健康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同时提出两点要求,一是要压实责任主体,协同推进金融纠纷治理水平。银行要通过强化自身管理、优化产品服务、建立“债权追索节点前置”机制做到源头解纷,关口前移降风险。法院要通过加强金融纠纷调解指导工作,强化司法确认、专业培训保障工作,建立金融纠纷快立快审快执通道,做到联动解纷,调裁衔接增效率。二是要全力推动金融纠纷多元快速化解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法院与各银行机构要继续加强沟通联络,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各银行机构要全面落实司法建议内容,协同法院加强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宣传引导工作,引导当事人主动选择调解方式解决金融纠纷。